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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将养猪列为城市主污染源,从现在起分四步逐步停止养猪业,自2009年元旦起,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从生产发展来看,养猪并不划算。”东莞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从2009年元旦开始,可能对没有完成养猪场清理任务的镇街实行“限批。”(《南方都市报》12月5日)
猪肉系百姓生活必需品。今年以来,全国猪肉价格大涨,中央明确要求各地大力发展生猪生产并相继出台多项扶持生猪发展的政策。
养猪会影响环境这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推行规模化、工厂化饲养,加大养猪污染物处理,但怎能因噎废食,一禁了之呢?养猪业既是合法的,也是一座城市所必要的、与民生休戚相关的产业。《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写得明明白白:“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显然,东莞市养猪禁令与中央政策、规定相违背。
东莞市有关部门不可能不清楚中央政策、规定,但为何还要出台养猪禁令?东莞市市长一语道破天机:“从生产发展来看,养猪并不划算。”
毋庸讳言,东莞市之所以出台养猪禁令,打的是 “GDP小算盘”,笔者不禁要问,今天禁止养猪,明天会不会禁止饲养鸡鸭鹅等其它家禽家畜呢?
国务院规定“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目的在于保证市场供应、减少社会成本,促进工农业统筹协调发展。如果全国许多城市都像东莞这样,百姓又吃什么,肉价岂不再度飞涨?
在养猪等事关民生的问题上,全然不顾民生实际需求,一纸禁令,似乎不是执政为民的表现。东莞偌大一座城市,难道还容不下一头猪?这种拍脑袋的决策,还是撤销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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