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碘盐与无碘盐的成本每吨只相差15元,为何到了市场上,售价却相差几倍?”浙江团几位代表9日“炮轰”一刀切式的“全民吃碘”政策。(见3月10日《都市快报》)
含碘盐与无碘盐的成本每吨只相差15元,其增加的15元成本,如果分摊到到每斤盐里面不足一分钱,而含碘盐的售价却因此比普通盐增长了好几倍,这样的暴利简直让人咋舌。
当年国家推广加碘盐,是因为我国一度是世界上缺碘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有7亿多人口缺碘,我国缺碘人口曾占到世界碘缺乏病人群的40%。1994年国家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除了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安徽、福建、山东和河南是全国八个高碘省市,可不需强制推行加碘盐而外,其余省市食用盐均强制加碘。
实际上在盐业垄断和盐业暴利双重利益驱动下,这八个全国高碘省市,也一直在被当地盐业专营部门强制推销加碘盐。这不仅与政府当初推行加碘盐,消除碘缺乏病的初衷相违背,而且不缺碘地区的人群使用加碘盐,反而会导致市民食用碘过量,存在着巨大的健康风险。
而据星岛环球网消息:2009年5月,一项“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由卫生部牵头,在浙江、辽宁、福建、上海四省市,低调展开。原本为预防大脖子病的碘盐,反而导致市民食用碘过量,存在着巨大的健康风险。
一项旨在保护群众健康的食盐加碘制度,在盐业专营暴利的驱使下,反而与制度设计的初衷背道而驰,成了危害群众健康的“潜在杀手”,这样的管理制度不能不值得人们认真反思。
近年来盐业垄断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打破盐业垄断一直是许多有识之士的强烈呼声。盐业垄断带来的各种弊端近年来也一再地显现出来。一是政企部分垄断专营,专营者暴利严重。而且各个地方的盐业专营部门各自为政垄断经营,外地的食盐产品不得进入。二是食盐专营扩大化殃及众多小工业盐生产者,不利于生产者的技术更新和产品换代。三是把食盐生产企业排除在市场经济之外,生产者形成不了自己的品牌产品。四是盐业垄断专营,加重了专营部门在计划、审批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五是盐业垄断经营,不仅不能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反而会因为专营部门的逐利行为,加重了消费者的健康风险。
加碘盐加的不是碘,不是健康,而是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