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同此前两次审议一样,仍有委员追问如何规范国企高管的高薪问题。程贻举委员称,一位在某国企工作的干部,年薪有百万之高,更有甚者年薪达千万。他认为,企业高管年薪不但要和企业的效益挂钩,还要和国家的工资水平挂钩,不能太高。
现行国企高管薪酬制度发端于2002年,规定国企高管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不能超过12倍。实践证明,这一规定已被粗暴地虚置,一些国企高管薪酬动辄是普通职员的百倍,如此悬殊的差距,激起民意忿然。正因为如此,中央出台多项措施予以规范,如国企高管年均薪酬增幅控制在7%左右,职工工资不增长、高管不得上涨,国企老总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等。
如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企业高管年薪不但要和企业的效益挂钩,还要和国家的工资水平挂钩,显然,这是规范国企高管薪酬的又一良好举措。当前,薪酬悬殊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内部,二是企业之间。换言之,不同行业的国企高管,也存在薪酬标准差距过大的现象,有的垄断企业,高管薪酬即便与企业效益、职工薪酬挂钩,其薪酬也是天价,这就要求垄断企业的高管薪酬应与国家的工资水平挂钩,如此方能有效规范国企高管薪酬。
同时,规范国企高管的高薪问题还要盯着高管的隐性福利。在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说,一些垄断行业不光是工资高、奖金高,福利水平也很高。显然,郑委员的指陈绝非妄言,曾有报道披露了一位大型钢铁企业项目助理的坦言,除了每年近20万的工资与奖金外,他还能获得每年员工体检费、年度旅游费、在企业所属的度假村打折消费等各项福利。由此可见,不仅要规范高管的薪酬,还应规范其隐性福利。
如今,高薪激励机制已经饱受争议。此次华尔街金融风暴,来势迅猛,造成了世界范围的经济萎靡,观察家直言,华尔街一贯的高薪激励机制,被认为只强调短期回报,是助长金融冒险的罪魁之一。曾几何时,国内的一些高管回应高薪质疑时,总是不无委屈地拿美国高管高薪说事,认为比起国外高管,自己的数百万薪酬并不算高,并理直气壮地说“对得起高薪”。如今,华尔街高管薪酬锐减,国内的这些高管有主动降薪的勇气吗?
前段时间,世界银行主计官兼副行长法耶泽尔·乔杜里谈到高管薪酬时表示,有一些公司的高管薪酬水平已经到了不道德的程度。表面看,乔杜里只是作出了道德判断,但是,当一些职员为菲薄工资惨淡经营时,当一些职工面临失去工作之时,当金融危机来势汹汹,经济发展呈困顿之势时,企业高管如果再执拗地拿天价薪酬,的确有些不道德了。因此,笔者期待高管薪酬与国家工资水平挂钩早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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