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当天,深圳网友自发组织了“我给交警送瓶水”的爱心公益活动。报道见报后被各网站转载,却得到了不少网友的谩骂和恶评。活动组织者之一“柳的妞”致电称,没想到自己的好心却遭来这么多指责,网络的压力让她实在受不了。
(5月4日《南方都市报》)
城管形象不佳,已是不争的事实,查看有关城管执法的新闻,太多伴随着的都是“野蛮”、“暴力”等定语,以至于在不久前,百度百科曾一度把“城管”直接解释为“打砸抢”的代名词。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夏日炎炎,城管坚持工作,汗流浃背;网友自发募捐,适时送水,甚至有“收到水者眼含泪花”,何其温暖人心的一幕。似乎,城管的形象在这一瞬间得到了改观,城管与群众的关系也从这一刻变得和谐……然而,这个活动却为何受到如此多的谩骂和指责呢?
客观地说,关爱他人是我们一贯呼唤和弘扬的优秀品质,对网友的爱心之举,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投之以不敬的词藻。劳动者中的任一社会群体,都有其可敬之处。仅仅就“送水”来说,任何一位劳动者也都有资格接受这份爱心,城管也不例外。问题恰恰恰在于,城管之弊,根本并不在于城管队员个人,而在于制度。城管执法体制的法律地位不确定、归口不统一,城市管理在对待小商小贩方面的理念偏差,才是问题的关键。
我注意到,“送水”活动的主题本是“我给交警送瓶水”,实际操作中,是“给路上遇到的交警、城管人员、警察、环卫工人等”都同时分发了矿泉水,然而报道在被不断转载的过程中,“城管”的成份被不断放大,而其他送水对象则被集体无意识地忽视,以至于该活动彻底被人为化地成了“给城管送水”。这也成为了“活动”受到指责的一个客观原因——换个角度来看,这也是舆论关注城管问题、期望根治城管问题的另一证明。
实际上,为城管送水也好,城管打人也罢,将城管形象简单归结到城管队员个人身上,本就是对矛盾本质的混淆和模糊。城管形象的改善肯定离不开城管队员个人执法素质的提高,即便是驱赶商贩,也不是出现暴力的理由。不过,桔生淮南则为桔,桔生淮北则为橘。原因何在?显然不在于桔子而在于环境,这是个人人皆知的道理。为什么偏偏城管中的野蛮执法人员尤其多呢?到底是他们的本来素质原因还是城管环境使然呢?这个问题真的已经到了必须思考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