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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戾气渗透会伤害更多人

是否对社会公义的追求就可以消弭对司法公正的追求?是否用一种正义就可以扼杀另一种正义?是否身负奇冤就可以“替天行道”非法剥夺他人性命……就算是在一个法制环境还不够健全的社会,这一切就可以顺理成章?

  冀中星在首都机场惊天一炸,虽未造成更多人员伤亡,但引爆的话题,却在民间舆论场经久不息。

  一个深刻的分歧是,如果确实冤情深重,又屡诉无门,是否在公共场所的爆炸行为,就值得同情和原谅?某些人片面地认为,唯有如此,他的遭遇才会公诸于众,才有了被认真审视的机会。


  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认为自己被冤罚的杨佳在上海袭警,致六死五伤;江西抚州的钱明奇因拆迁补偿矛盾连环爆破数处政府大楼,导致四死九伤。而杨佳、钱明奇、冀中星的共同特点,都是认为自己蒙受奇冤,都是屡次寻求政府部门解决而未果,便铤而走险。

  不独是认为有冤的他们,要采用这样极端的方式危及公共安全,更时常有人为一些小事一触即跳、痛下杀手,主角有学生,有升斗小民,也有官员武将,还曾把全武行从地面打上高空,从国内打到境外。在网上的一些地域之争、观念之争,也很容易激出互相辱骂,甚至发展到现实中的拳脚相加。

  怨毒之气,正无声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角落。很多人身染“屌丝综合征”,自认弱势群体,因细故相争,路人都可拔刀相向,亲人也会相互伤害,老子和儿子豪车相撞,一语不合的路人居然当街摔死两岁女童;所谓苦大仇深,却总到公共场所挑无辜者甚至弱小实施伤害……社会矛盾反复堆叠积压,导致戾气深重,礼崩乐坏,那怕只为“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都会冲冠一怒。我们曾经欣赏的温柔敦厚、互相揖让的礼仪之邦的君子之风,似已荡然无存。

  新闻自有媒体去爆料,倒是新闻主角和看客的心态颇值惕惧,做的和看的,都有一股无名之戾气,此起彼伏,不知其源,不知其所终。这才是更加危险的兆头:从杨佳到钱明奇到冀中星,都收获了相当一部分人的鼓掌赞叹和强烈声援。甚至,在波士顿爆炸以及韩亚空难中有中国女生罹难,网上也居然冒出一些触目的幸灾乐祸者,对遇难者恶意揣测,拍手称快。

  对比以暴易暴、声称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们如李逵鲁智深,动辄对无辜者“砍菜切瓜一般杀将过去”,便赢得“震天价叫好”,如果梁山好汉做了官家,几乎可以肯定,同样会滥杀与枉法。现在的这些看客仍然抱持着李逵式思维,是否还停滞在“水泊”里泥足不前?法比天大的法制环境,上穷碧落下黄泉,何处去寻?

  戾气之源,确实来自于一些领域的改革滞后,来自于合法合理的表达渠道壅塞,正常的理性批评和依法维权困难重重,“比太阳还有光辉”的公平正义在一些地方成了稀缺品,导致严重的社会失衡,扯皮推诿、官官相护,办事效率低下,也使人们心中的戾气易燃易爆。更有甚者,一些体制性的有组织的暴力行为未得到根本性制止,上梁不正下梁歪,也使暴力与准暴力行为走向泛化。

  比如有的地方暴力强拆屡禁不绝,一些城管暴力执法屡见不鲜,其网络形象走向固化和妖魔化:棍棒执法、 拳脚相殴,甚至立毙人命……同样的套路也走进街巷,走进乡村,走进公共场所。包括一些官员的失当行为,也给社会起了极其负面的示范作用。于是,一些人对合法申冤不抱期望,宁用血腥的方法“讨说法”,而反社会及力挺妨害公共安全的言行也因此大行其道。

  往深里想,一些人反对的,和自己正在做的,多么相像!是否正在重复着他们的所作所为,甚至也正在成为他们?

  一样受过流水线般的应试教育,一样从网络上得到海量信息,一样面对切近、陌生而充满诱惑的世界,一样地相信强权相信暴力。托克维尔曾经这样评说法国人,“人们彼此相似,却对彼此的命运互不关心”。这仿佛成了一种恐慌,每个人都胶着愤怒于“别人”的特权,但现实的压力以及“特权”的诱惑,却又让每个人都向往着那些足以使自己和屌丝真正区别开来的“特权”,一旦得不到,则把戾气四处泼洒,不在意是否伤及无辜。甚至有些施暴者和受害者,在另外的情境下,可能就会互换一个位置。

  这里有一个严峻的问题,是否对社会公义的追求就可以消弭对司法公正的追求?是否用一种正义就可以扼杀另一种正义?是否身负奇冤就可以“替天行道”非法剥夺他人性命……就算是在一个法制环境还不够健全的社会,这一切就可以顺理成章?

  化解戾气,政府显然是首要责任人,营造法制环境,在自由平等的前提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但对每一个公民而言,体制的缺陷与官员的失范、自己的冤屈与他人的堕落,都不是将法律尊严弃若鄙屣的理由和借口。

  冤枉伤害无辜百姓的官员当依规罢免或依法治罪,但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人,不管基于什么理由,也应当坚决绳之以法。

  对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每一声叫好,都是对法制理想的一次狠狠的鞭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你是无辜被杨佳杀害警察的年幼遗孤,如果你是钱明奇爆炸中莫名枉死者的白发老母,如果你是那天首都机都匆匆走过冀中星身边险些被炸的普通乘客……你真的还会哄然叫好吗?

  如果不刹此风,受激励铤而走险的“冤者”越来越多,下一个轮到我们的受害机会,也会越来越大。(文/李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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