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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检讨:反市场经济只能走进死胡同

更值得深研的,在改革开放30年后,在中国市场经济前行20年后,在鼓励民营、私营企业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共识的前提下,为什么在中国的一个直辖市中,还能生成出戏剧化的这一幕。

  薄熙来——这位前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面临三项指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


薄案审判,既是对薄所代表的极端思潮的否认,更应是矫正迷思、推进政治和经济良性发展的宣言书。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薄熙来被指控的“几宗罪”,无不是权力外溢的结果。权力超越一切,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同时创造出无数权利的缺口。当这种扩张在一座城市、某一个国家肆意生长之时,个人和企业会遭其荼毒,而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亦会随之倒退。

  这种倒退乃至瓦解,最终会导致以政府为主轴的各种社会关系重新定义,从而发展出一套畸形的政治经济理念。这种通常具有崇高名义的理念,往往因为与民意中情绪性的一面合辙,而涂抹上“正当色彩”,但在狂沙吹落之后,裸露出来的则是满目疮痍。

  特别在薄熙来治下,借助“打黑”名义而一度处于溃坝态势中的重庆民营经济,惨痛而生动地诠释了从繁华到几成瓦砾的过程。

  1997—2007年的10年时间,重庆民营经济占GDP比重从22.64%上升到45.5%,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而在2008—2011年“打黑”高峰的4年时间里,民营经济增幅降到年增幅不足1%。如果说数据过于侧重于“结果论”,不足以衡量施政成败的话,那么对“涉黑资产”的处置则足以证明,在打黑扩大化的进程中,法治已经抛弃在九霄云外。

  当时,重庆对涉黑资产采取托管方式,僭越了本应属于法院的权力。不仅导致了一批企业的死亡,而且混淆了警界与其他司法机构应有的平衡关系。在巨大的“黑打”压力下,许多企业家被迫外迁。

  表面看,打黑扩大化的风险是有限定的,即针对的是特定企业拥有者群体。这也让打黑扩大化一度缺少了来自普遍民意层面的警醒。但即使抛开民营企业对于经济和就业的贡献率,即使从最普惠的平等“国民待遇”角度将企业家不看作特殊群体,也不能消解这种做法在更深层面的破坏力:打黑扩大化的实质,是权力的越界。

  这种越界,今天针对某一群体,明天可能针对其他群体。权力的自我扩张冲动,最终会导致涉及所有人利益的“破窗”,导致人人都成为潜在的利益被侵蚀者。更值得反思的是,在改革开放30年后,在中国市场经济前行20年后,在鼓励民营、私营企业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共识的前提下,为什么在中国的一个直辖市中,还能生成出戏剧化的这一幕。

  极端的政治经济管理,只能来自极端的思维。而其渊薮,来自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权力形态。这种权力形态在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中期中,发展成为极左的极致。当转型期社会中显现的迷茫思绪需要价值疏导时,原有的权力形态就与现实重逢,并获得了重生之机。

  这种极端思潮重生的土壤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无论愿不愿意,过去包括文革在内的社会发展形态依然在很多人心中留有烙印。其次,在利益多元化和利益固态化同时到来的今天,利益均沾和利益满足感都更难获得。这催生出部分人对计划时期的诗意描述,导致价值观分化加剧。第三,先得利益者,特别是不当得利者对利益的固守,有可能进一步加剧价值观的对立。当施政理念偏颇的时候,这些来自历史和现实的叠加感受,就可能化生为巨大的“创造性”,而这种创造性并非代表真正的建设性。

  我们不能断言,这样的重逢,仅仅会在2007-2011年之间的重庆发生。避免由狂热、民粹、权力越界、折腾为导向的对抗型发展模式,重构政商合作、官民合作的合作型发展模式,是今天重大的时代命题。这个命题,涉及政治、经济、价值底线的纠偏,以及纠偏之后的坚守。这个命题的根基,就是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坚持推进。而市场经济“公平”的最基本理念,必将带来社会公平、国家法制,并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从施政者到企业家,从企业家到普通民众,都需要锻炼市场经济的内核。有了这样的精神内核,就能避免极端思潮的卷土重来,就能创造实现中国梦的良性环境。从这个角度说,薄案审判,既是对薄所代表的极端思潮的否认,更应是矫正迷思、推进政治和经济良性发展的宣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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