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评论 > 时政评论

每一次税赋改革都应征询纳税人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练洪洋
2010年12月16日07:51

    税收是公民与国家之间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领域,对每一项税收,包括涉及的税额和税率等问题,甚至于征收或废止某一税种,作为国家税收最终承担者——纳税人,均应有充分参与、讨论和决定的权利。

  从10月28日至11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车船税法草案的意见。中国人大网共收到97295条意见、群众来信40封。总的来看,36.77%的意见赞成草案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54.62%的意见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

  过半公众要求降低车船税,肯定让某些人大失所望,从而骑虎难下。其实,这种结果早在论者预料之中,名为节能减排,实为加税增收——草案将其定义为财产税,但又按排气量征税,立法目的不明确,逻辑关系不清晰,而增税效果却非常显著——把私家车主当“唐僧肉”的真实意图一旦被识破,焉能不遭到公众杯葛?

  进与退间,折衷是惹祸最少、风险最低的路径。各退一步、不升不降、维护现状,也许是这场博弈的最终结果。跳出细节纠结,回归意义审思,税赋改革先做民意功课,在公共平台上公开条文,广泛征询纳税人意见,充分尊重调查结论,作为一次开门立法的完善、公众参与的彩排、税收民主的演练、人大功能的归位,倒是值得嘉颂。

  税收,是公民意识发轫之端。税收是公民与国家之间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领域,因此税收民主是现代社会公共治理的灵魂。税收民主的最低限度表现在,对每一项税收,包括涉及的税额和税率等问题,甚至于征收或废止某一税种,作为国家税收最终承担者——纳税人,均应有充分参与、讨论和决定的权利。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天然正义。现实往往是,纳税人只有“被纳税”的权利,税负成为“肉食者谋”,谋定则布告天下,律定例成,完全不知纳税人还有“议价权”这回事。这充分说明,纳税人约束征税权的渠道并不畅通,利益博弈机制并不完善。

  在舆论启导下,公众热呼中,税收民主实践也在怯生生登场,静悄悄发芽。如2007年的利息税调整,曾广泛征询纳税人意见,并走完法定程序;2005年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就个税起征点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专门实行了公开听证……这些行动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善政成果可圈可点。毋庸讳言,偶然、零星的实践对推动税收民主的增进并不明显。税赋改革征不征询、采不采纳纳税人意见;用何种方式征询、采纳,仍缺乏可操作性、刚性的规范,仍有相当数量的涉及税收的行政法规、规章并未得到人大审议、法律授权,而由征收者闭门造车,自作主张。

  譬如现正热议的房产税,从酝酿到动议,别说公开信息,公开征询纳税人意见,甚至已经进入试点阶段(重庆、上海),广大纳税人依然被蒙在鼓里,从媒体上得到扑朔迷离的信息根本不足以了解即将行之于世的房产税为何物:目的何在、对象为谁、税率几何、如何操作等等。房产税仿佛与纳税人无关,权利竟被漠视到这般田地。

  税收违背公众意愿,成为相关部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工具,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一方面固化了“大政府小社会”,藏富于民、壮大中产沦为空谈;另一方面,税赋失控直接加重纳税人的税负、加剧社会“税痛”,出现“温水煮青蛙”效应。这两种结果,都不是可持续发展之路。

    相关阅读54.62%网民要求降低车船税考验立法机关        

(责任编辑:pengfeichang)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