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煤矿透水事故中,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安然升井,让外界质疑安监总局要求的“同上同下”规定被企业视若无物。可以想见,在这个规定出台之前,矿长和井长是不必下井与工人同呼吸、共命运的。当时之所以要对领导提出身先士卒的要求,乃是因为之前在领导的眼里,矿工的人命,不过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几张人民币而已,如果大家都是一条绳的蚂蚱,就好办了。
这个要求变为一纸空文几乎又是必然的。因为除了矿长、井长的上级,矿工是没有权利要求跟领导一起下井的。在中国的煤矿,矿工是一个个分散的个体,毫无自身的组织,不可能跟企业对着干,权利保护无从谈起。而领导从不来不受约束,因为,他是领导。他不对下级负责,只对上级负责。至于上级,往往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才出现。
身先士卒这个成语,最早见于《史记》。小说《三国演义》里,曹操问曹彰,如何为将?曹彰说,“披坚执锐,临难不顾,身先士卒。赏必行,罚必信。”就是说,当领导的,难题要自己来解决,遇到困难要站在群众前面。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这话说得多好啊。如今的某些领导,见荣誉就上,见困难就让,基本上把群众当成淮海战役时支前的民工,自己躲在后面,遇到危险时调头速度超快。
教训不是没有过。著名的克拉玛依大火时,一句“让领导先走”,成为这十几年来不能被忘记的名言。而让领导先走,确实又是大家心照不宣的默认的成规。台湾有个记者曾讲过在当年在台北时,连战的车队一出来,普通老百姓的车子就要被拦下来等候。后来,吕秀莲的车子先走时,被传媒一致批评:为什么要浪费公众的时间?
让领导先走,表明我们在某些方面的思维还停留在前现代时期。领导是高大的、光辉的,群众是渺小的、黯淡的。正因为渺小、黯淡而不被重视,甚至被牺牲。矿难频发的2004年岁末之时,《财经》杂志做过一期《矿难探源》的封面文章,过去了六年,悲剧仍然在不断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矿难的原因固然有权利不对等、忽视安全、违反政策、监管缺失、设施老化、投入不足等常见因素,究其深因,则是因为产权改革不到位,不彻底,地方政府把煤矿抓在手里,无法引入外来资本对其进行改革与改造,这又与大的制度背景相关。小煤窑事故频发多是因为矿主在官商勾结之下试图实现利润最大化,国有大煤矿事故频发则是因为行业垄断。
许多专家都认为,在当前的环境下,事故频发不可避免。中国的煤,真可谓一寸煤一寸血。领导升井,固然是草菅人命的表现,但领导与矿工一起淹死,也无法对大的行业环境有所改进。不从产权制度上理顺煤矿产业,事故仍然会接踵而来。但既然有“同上同下”的规定,那么领导如能把自己与矿工视为一体,至少会减少事故的可能性。
以往的矿难中,如果矿工安然被救,那么媒体一定会说“被救工人目前情绪稳定”。此次鸡西矿难,反而是升井逃生的矿长、井长,情绪非常非常不稳定,以至于无法接受媒体的采访,民众的质疑也因此无法得到解释。以后,矿工出工下井的时候,有必要拿出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大家集体对领导说一声:请领导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