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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狗告示”之下,治狗先治人

来源:红网 作者:叶传龙
2009年12月28日07:57

  近日,重庆一位老人将一则“杀狗告示”张贴在了南岸区美堤雅城的公告栏上,告示内容大致如下:“养狗的居民:本人住在小区内,已被散放的狗咬过多次。本人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受不得惊吓!为了自我保护,特此决定,今后带着棍棒或者菜刀出门,再遇到狗追咬,无论大小,一律杀死!”(12月27日《重庆晚报》)

  一则不具名的告示,竟然能让养狗人收敛许多,看来这张告示的威慑作用还真不小。但是,仅靠一张告示治好小区和城市的狗患,这一想法又未免简单乐观。

  治狗先治人。狗的撒野伤人缘于狗主人的养护失职,而让“狗行小区”,又反映了城市和小区管理的失职。目前,各地虽然大多制订有养犬管理办法,甚至成立有专门的管狗机构,但是,实际效果到底怎样呢?我们日常见到的是,无主野狗还是满大街乱跑,威猛烈狗还会时常出来伤人,而有关部门除了对养狗户办证收钱,对“犯事狗”一枪毙命之外,所能做的似乎也就是全城屠狗了。

  自己屡被狗咬或遭受惊吓,正常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甚至连一句安慰的话语都听不到,气愤之下,老人意欲做出“怀刀杀狗”的极端之举,实际上是一种无奈,但根据老人的有限理解,除了自己怀揣菜刀,直接“披挂上阵”,对付那些狗狗,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而透过这张告示,也看到了老人对素质低下养狗户的不满和控诉,对那些不作为管理部门的检举和控告!

  笔者猜测,老人贴出告示,旨在“亮刀”,起到“杀狗”给人看的作用,因为真要靠老汉个人持刀杀狗,消除狗类“邪恶”,不但显得势单力薄,还容易“惹火烧身”,引发纠纷。因此,要想治理狗患,免遭狗扰,还是要靠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首先,狗主人要提高责任意识。为自己的狗拴上一条链子,其实是文明的表现;其次,有关部门,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在规范登记、定期防疫的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养狗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实现狗与人类的“和平共处”;三是对那些无主的流浪狗,城市管理部门或是民间爱心组织不妨成立一个“流浪狗之家”,为流浪狗提供居所和食物,才不致“养狗为患”。

责任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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