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9月7日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明确了绩效考核会和师德挂钩,但绝对不与升学率挂钩。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9月8日《扬子晚报》)
绩效工资要全面落实了,这对那些尚未享受到此待遇的事业单位员工来说,当然是一个好消
息。
虽然,江苏省教育厅规定“绩效考核要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的评价”,但毕竟太过笼统,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变成师德高低的话语权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把持,而这个“考核领导小组”的组长恰恰就是老师们的领导——校长。如此一来,还是难以避免“一言堂”的作风。
更何况,这样的“被评价”又直接与利益挂钩。强大的利益驱动力,难保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现人为干扰、扭曲。难以量化的师德评价,给一些利欲熏心的人提供一次施展“才华”的机会。
必须承认,师德的评价仍然是一个主观性很强的东西,这和考生被“综合素质评价”而退档如出一辙。这种语境之下,如何客观、公正、透明地评价师德,确实是一个难题。绩效工资是一个好东西,但是,我们不能让这种制度的进步置于一种原始的“人治”范围之内。如果这种进步换来的是一种更大的不公平,我们宁愿不要这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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