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日益强势的民间舆论中有效表达自己的声音,中央企业可能需要做出更多努力。 8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表示,国资委将适时出台有关文件,指导央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工作,包括设立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等。
任何组织和机构都可以有自己的新闻发言人。从这一点看,央企适时设立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都没有问题。但央企“新闻发言人”之所以还没有降生就在网上遭遇“板砖一片”,原因在于它的目的让人别扭:引导舆论、营造舆论、减少“负面新闻”。换句话说,这个“新闻发言人”不过是央企应对日益强势的民间舆论的举措而已。
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一为了更好地配合新闻媒体采访、及时披露所属机构新闻的信息发布渠道,在现实中,更多地成了新闻封口渠道。当公众需要知晓某个信息时,当新闻媒体向事发者求证时,被访单位“请找我们的宣传部门”“请找我们的新闻发言人”等太极招数,已经让拒绝采访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既然有新闻发言人,新闻采访当然要找他们。
而有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单位的其他部门或人员任何对外披露消息都有可能违反所谓的宣传纪律,进而受到“合法”的责任追究。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存在,就等于一下子屏蔽了单位其他的信息出口;进而避免了单位四处“冒烟”、“负面新闻”不断的现象,也杜绝了因为没有“统一口径”而让真相暴露。
当其他信息出口被封,所有新闻都归到新闻发言人这一个出口的时候,新闻披露的渠道因为新闻发言人的设立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公众获知真相不是易了,而是难了。因为,一个训练有素的新闻发言人,更知道如何应付媒体,如何对采访“打太极”。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发言人”也就成了“新闻封锁人”,成了“负面新闻”的救火队而已。
央企可以设置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但设置的目的不应该是因为近期的 “负面”新闻缠身,也不应该是为了引导舆论、营造舆论,而应该是让公众多了一道了解央企信息的窗口。新闻发言人不是公众了解央企的唯一窗口,更不能让新闻发言人这一新闻窗口成为漂亮的“铁制百叶窗”,那样的话,央企“新闻发言人”就成了“新闻封锁人”。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