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仇和将会如何应对“仇和”酒

2009年06月29日07:3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晏扬

    据《新京报》报道,云南市场出现“仇和”牌白酒,此酒产自江苏宿迁,因仇和调任昆明,所以希望借仇和的名气开拓云南市场。

    “ 仇和”牌白酒,我8年前便从一则报道中得知,也是从中听说仇和这个人。

所谓“仇和”牌的“仇”字,据企业自称读为chou,显然是打擦边球追求名人效应。那则报道说,江苏宿迁市工商局等部门突击检查生产“仇和”牌白酒的沭阳县(隶属宿迁市)某酒厂,并对该厂予以查封。当时仇和任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他说:“听到这件事时,感到很吃惊。我希望执法部门能依法办事,能把我和普通公民一视同仁。”

    就因为这件事和这句话,我对仇和产生了不好的印象,并撰文予以质疑。因为在我看来,“仇和”二字并非为仇和所专有、专用,在国外,将政治人物姓名用作商标的比比皆是,况且,“仇(chou)和 ”酒与仇(qiu)和在读音上还不一样,即使是当地企业有意打擦边球,仇和市长可以个人名义上告法庭,却不应该动用公权强行查封酒厂。

    但现在从《新京报》的报道得知,8年前宿迁市工商部门的查封行动是“师出有名”的,因为该酒厂尚未拿到注册商标证书便生产“仇和”酒。当该酒厂拿到注册商标后,从2002年3月起,他们一直在生产、销售“仇和”酒,并没有遇到阻挠。而仇和在任昆明市委书记前,一直在江苏省任职,官至江苏省副省长,他若想再次阻挠“仇和”酒,未必不可能,但他没有这样做。

    我现在猜测,对于自己的名字被注册为白酒商标,仇和当年心里是不愉快的,但他毕竟知道权力的边界在哪里,知道获得商标注册的“仇和”酒是合法的,作为领导干部不能利用公权进行“合法报复”,更不能采取非正常手段进行“非法报复”。

    但愿昆明市相关部门不要过于“积极主动”,盲目“打抱不平”;而仇和本人如果觉得不能这样忍气吞声,那也好办,以个人的名义上告法庭,与“仇和”酒对簿公堂便是——虽然我并不认为仇和会这样做,但这是他唯一可以做的。

(责任编辑:pengfeichang)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