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有关“四川广元柑橘发现小蛆状的病虫”的传言在手机短讯和互联网络中呈现数量级般的传播速度,再一次将国人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推到公众面前。据最新消息,四川省农业厅已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广元旺苍县爆发大规模柑桔大实蝇虫害的“谣言”,并声称“正在调查谣言源头”。
谣言,又见谣言!这几乎成为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套路:面对事件,与较为缓慢的信息公开相比,我们的有关部门动作最迅速的要数追查谣言源头的工作——总是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展开清查,继而公开或不公开的严惩所谓的造谣者。殊不知,所谓的谣言,原本就始于信息的滞后与不公开,始于行政权力尾大不掉的拖沓与欲盖弥彰的遮掩。至于匆忙开始的“追查谣言源头”工作,也绝不可能成为消灭谣言的良方。谣言的源头与尽头,恰恰最需要的都是有关部门的诚实、透明与反省。
四川广元的柑橘事件,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事件,之所以能够有政府部门出面做所谓的澄清谣言的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要归功于这个现在被官方四处追查的谣言。正是这一所谓“谣言”借助现代科技的广泛传播,才使得这起始终被有关部门认为只是小case的事件不得不向社会公开与说明。君不见直到今日,在四川有关部门的口中,染病柑橘占到旺苍县柑橘总数的8.9%,涉及11个乡镇、6.8万多株柑桔树,也依然是个“仅仅”而已;在他们看来,“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染病柑橘“只是自产自销”便是个不值得向公众公开的小事。倘若现在公开的数字真的与事实相符,那么明明知道只有12吨柑橘染病,为何要欲盖弥彰地声称销毁了1252吨呢?其中是不是还涉及一个滥用处置权之后的赔偿问题。
在笔者看来,被有关部门草草定义为“谣言”的传言不仅没有夸大其辞,而且用语相当严谨,在信息相对不公开(或者说不够公开)的情况下,遣词用语近乎白描,堪称精准:“谣言”只是告诉大家“暂时不要吃桔子”,只是告诉大家“今年广元的桔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这难道不都是事实吗?至于“谣言”中被认为“埋了一大批”的数量描述与“撒了石灰”的具体操作程序,处于信息不对等状态下的造谣者当然是不可能像有关部门一样掌握大量详细数据的,要苛求“谣言”也准确到小数点后几位,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了。更何况,在四川有关部门赌咒发愿般保证“染病柑橘并未销往外地”时,已有山西太原等地发现了产自广元的染病柑橘。到底是谁在有意混淆视听、故意制造谎言愚弄公众,恐怕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在资讯发达的现代社会,谣言原本是最不容易产生的,而对于资讯相对较少的东西,公众所给予的关注也往往越大,也最容易妄加猜测与口耳相传——而这原本就是基于公民对真相的可贵执著,是对公权力始终抱有的一种难得的怀疑态度。“谣言”即使产生了,其实也是最容易被澄清的,只需要权威部门的权力诚信与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靠公权力的坦诚与毫无保留来为公众解疑释惑。至于在信息相对缺乏的时期产生的哪怕有某些失实的所谓“谣言”,宽容些子又何妨?
谣言的源头与尽头,有关部门的追查方向其实从一开始就错了:与“严查谣言源头”相比更应该做的,恐怕还是反躬自省:为什么我们的信息公开会滞后(甚至原本就没有打算公开)?权力应该对公众知情权保有一种怎样的起码尊重与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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