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由1055位车主委托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起草的《关于对中国平安高管千万薪酬进行调查的请求》已于3月27日送达保监会。3月28日,平安方面称:“交强险收入无义务披露”,“将交强险与高管年薪两者做牵强的联系,是不科学的”,“将交强险这一敏感话题与平安高管薪酬联系在一起纯属炒作”。
笔者认为,面对公众和车主对交强险存在暴利的不懈质疑,作为利益方的平安方面回应出言不逊,流露出的权力傲慢让人惊愕。其实,刘家辉律师之前就说过:“如果不是交强险,我们再眼红,也没有理由请求保监会调查处理平安天价年薪。交强险让我们有理由眼红:因为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保费不是保险公司的财产,而是所有投保人的共同财产。作为投保人中的一分子,我们每一位车主都有权利眼红!”
这番回答,铿锵有力。须知,2007年的交强险年度经营报告显示,实际赔款为44亿元,经营成本却高达141亿元,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29亿元。经营成本比赔款还高,这不是本末倒置吗?交强险是投保人的血汗钱,凭什么被糟蹋?凭什么不让人知情?对此,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也深有感触:“总体来看,交强险经营成本还是太高。”
在去年12月14日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上,有代表追问:所谓的职工工资福利费用6.32亿多,到底是多少职工,什么工资结构?只有更具体化、更透明,我们才能知道其中有无猫腻。当时,笔者就曾撰文称:交强险的经营费用高过赔款支出,是人浮于事还是效率低下?抑或“崽卖爷田不心疼”,大把的钱花在员工福利上?在交强险余波尚未平息之前,这番质疑仍然需要。
包括车主在内的许多人之所以对平安高管千万薪酬颇有微词,恰恰是因为相关方面的信息不透明,公众无法洞悉其真相。这一点,刘家辉律师也坦言:“我们并没有质疑平安高管年薪超过千万与交强险有因果关系,也没有说他们的薪水全部出自交强险。我们只是想知道,高管的年薪在交强险中分摊了多少?分摊的比例如何?分摊的理由如何?”应该说,这些要求并不过分。如果疑问得不到释解,车主必然狐疑,层层狐疑累积起来,就会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
没有真相就没有和解。在群情汹汹的态势下,任何掩盖真相,都会加重事态恶化;任何闪烁其词,都会更让车主疑窦丛生;任何言语的挑衅,只会使并不复杂的事情变得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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