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昨日报道:4月20日,记者在湖北省襄樊市的大街上见到了一家开业已3天的名叫“湘西土匪鸡”的饭店。一女服务员说:“以前,湘西的土匪是出了名的,这样的店可以更加吸引顾客,惹人注意。”
商业炒作与作秀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当前商家的一种乐而不疲的行为。
是的,社会应该对商家正常的商业策划与商业炒作宽容一些。但是,这种宽容绝不是没有底线的。大街上挂出的“湘西土匪鸡”的招牌,无疑折射了一种极其低下的商业伦理道德水准,是一个渲染假恶丑色彩的“恶作剧”,这还能算是一种正常的商业经营手段吗?
商业伦理道德是商业经营活动中的一种伦理要求,涉及一种自成契约的经营者伦理观念、道德行为与道德活动的规范,这是每一个商业经营者身上应当具备的一种社会责任感。当一个商家在经营活动中,为了一己之利不惜践踏一个社会基本的道德规范,不再遵守基本的商业秩序,利用这样含有庸俗、色情、暴力色彩的经营方式去大打法律与规则的擦边球,这难道不是商业伦理道德侏儒化的产物吗?对这种商业交换领域的伦理无序或伦理失控泛滥,难道不需要警惕吗?
当一个社会开始出现商业伦理道德侏儒化时,最可能受到伤害的只会是公众。而我们的政府监管部门,对这种大打法律擦边球、出格的经营手段,不知又是否做好了足够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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