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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手续费上涨 既然合法为何不告而取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严辉文
2010年07月28日07:54

    广州、天津、武汉等不少城市将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上涨到4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针对舆论质疑,日前,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合法合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

    笔者浏览相关报道发现,这次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上涨,依然继承了银行业涨价或者增加服务收费项目时的鲜明特点,即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领衔冲阵,并且采取强迫顾客适应不告而取的策略。

    虽然不乏法律界人士从商业银行法、合同法等方面多次质疑过银行服务费上涨的合法性,而有识之士更是从国际惯例的角度讨伐过银行串通起来使收费项目日渐增多的合理性,但是银行方面总是坚信自己是合法合规的。

    比如,此次跨行取款的手续费飙升到4元的举动,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ATM跨行交易收益分配采用固定代理行手续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银行均按每笔3.0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银行方面拿得出来的主要理由是“手续费要各方分摊”,但在明眼人看来,明显存在着银行内部排排坐分果果嫌疑。另一个说辞是,银行手续费提高与成本上升不无关系,“增加取款机数量需要成本,维修、更换ATM机也需要成本”,而银行自身的开业和维护成本是否确有需要顾客买单的必要?

    众所周知,银行上涨服务费既是经济政策的调整一大信号,又是一个绕不过去的民生议题,并不仅仅是银行的内部事务,大有拿到桌面上议一议之必要,银行方面为什么总是乐于悄然上涨呢?

    事后银行业协会再怎么唱服务费涨吧涨吧不是罪,也回避不了涨价本身应有的规矩和必经的程序。比如,银行方面能不能事先将涨价的依据、标准昭告天下?能不能够就国有银行总是勇擎涨价大旗率先涨起来(有无裹挟股份制银行同流合污)作一点说明?能不能够在单方变更服务合同之前,走一走价格听证会的程序?

    说句银行方面不爱听的话,就是抢劫犯劫银行时,也不忘记盗亦有道地招呼一声“抢劫”,银行各类服务费的上涨,不能总是悄然而来宰你没商量。

 

(责任编辑:pengfei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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