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关,全国都会集体无意识的上演一出农民工讨薪潮。日前笔者从某论坛得知长沙城近日也正上演着这么一出讨薪剧:长沙某房产商拖欠民工血汗钱570万,400多名农民工讨薪无果后,只得网上发帖求援。看后,心中积郁。
对于农民工,通俗的理解就是“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它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开始大量涌入城市,农民工群体由此便逐渐出现,且成为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特殊群体。
“身在城市”,作为城市的最主要建设者,农民工却并没有享受到与付出成正比所应得的权益。早在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就表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总体框架已基本建立。而在2010年的元月,农民工无法获得相应社会保障的案例仍处处可见;在各个城市每年的清欠工作报告中,无一例外的都写上了“工作顺利完成,清欠收获颇丰”的功勋,而在这背后,农民工讨薪事件却仍充斥着我们的眼球。这时候,农民工讨薪现象的频发,无疑是对这些主管部门一个绝妙的讽刺。
对于我国职能部门来说,机构繁多,人员臃肿基本已成国际常态,什么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等等机构繁多,照理说,这些部门都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义务和责任,都有要求企业执行国家劳动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但是以目前的情形来看,农民工维权难的现状根本就没有得到任何改善,权益更谈不上得到了有利保障,合同没签的照样没签,工资拿不到的照样拿不到,患上职业病的照样自己掏钱治疗……如果这些有相应管辖权的部门真的做到了恪尽职守,多方联动,真正意义上的为民着想,为民解忧,农民工讨薪现象真的会长盛不衰,成为每年年关必发一次的社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