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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公平交易”毁了图书市场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何勇
2010年01月14日08:43

   《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近日出台,该规定明确规定不得低价倾销新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低价竞争和竞标。对出版一年内的新书,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实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文汇报》1月9日)

  规定出版一年内的新书销售价格不得低于8.5折,而且还称为公平交易规则,恐怕绝大多数读者无法认同和接受。事实上从我国当前图书市场来看,强制规定图书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定价的8.5折,结果不但不是维护图书交易公平原则,相反会破坏当前的图书交易公平原则,而且可能彻底毁我国当前日趋低落的图书市场,成为压垮我国当前图书市场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错,当前不少网上书店或读者俱乐部销售的新书价格低于定价的8.5折,看似是盲目的恶性竞争,但实际上是市场经济的结果。当前一些书店销售的图书价格之所以定在8.54折以下,并不是恶性竞争下抢占市场的招数,根本原因在于当前出版社出版的新图书定价本身违背了公平原则,定价高的离谱,图书上的定价已经远远超出了广大读者的购买能力,这也是导致当前图书市场不景气、很多人不看图书或者购买盗版图书的重要原因之一。

  恶性竞争是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商店亏本经营。而网上书店销售的图书价格虽然在定价的8.5折以下,但是利润还是相当高,并不是无利润经营,更不是亏本经营,相反是在保证利润的前提下薄利销售而已,实际上走的是我国传统的薄利多销道路。可以说,不管当前网上书店销售图书的实际价格在多少,都无法改变的一个现实就是我国当前图书市场实质上在高价位运行。

  其实,从法律和市场经济角度来说,强制规定图书价格,本身不仅违法,而且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网上书店销售图书只要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定的价格只要不低于成本价,不触犯不正当竞争法,至于定多少价完全在于店主本人决定,任何机构都无权强制规定书店销售图书的价格,毕竟图书不是公共产品,图书也不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物品,销售价格不适合政府定价。再者市场经济本来就是竞争经济,只要有利润,价格再低都应该允许。

  如果真的推行所谓《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真的强制规定新书销售价格不得低于8.5折的话,可以预见的是,图书销售价格的确能够保证,但是广大依靠低价销售的网上书店和民营书店很难经营,同时广大读者不是拒绝看书,就是选择网络读书,或者彻底远离真版图书,全面倒向盗版书籍,我国的图书市场将一片凋敝。

责任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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