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人在网络上发帖,称南昌大学部分行政干部以高分考取了博士,但应届考生却几乎全军覆没。帖子在网络上流传甚广,然而所能见到的反馈,只有南昌大学宣传部回应《广州日报》采访的寥寥数语。宣传部负责人说,“博士门”完全是违反事实的炒作,称已对造谣者采取法律行动。(10月26日 《中国青年报》)
该文作者冀北说,在短短的两年高校任职期间,就看到有不少部门的行政人员读了本校的硕士或博士。由此指出,脚踏行政和学术两条船,是大学里吃得香的象征。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研究生招考优先本校行政人员成高校福利”现象呢?
关于南昌大学的“博士门”事件的网文,笔者是读过的,如果属实的话,其中反映问题的严重程度足以佐证“研究生招考优先本校行政人员成高校福利”。但是,是否能由此推及开来,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必须采取理性的态度审视之。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审视“研究生招考优先本校行政人员成高校福利”的社会危害和可怕程度。因为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片面单位福利观,如石油部门烧气不要钱,电力部门用电不要钱,金融部门全家老少全在一个单位工作,所享受的待遇是其他行业望尘莫及的。而正是这种现象的存在,让湖南省在宣布取消以往高考录取过程中形成的“高校教职工子女可适当降分”的不成文规定时,遭遇到了阻力,原因就在于“各行各业都有对自己的福利和对子女的照顾。我们高校没有什么其他福利可言,惟一有的就是可以挖掘教育资源来教育自己的孩子”。
放在这个大背景下,笔者以为,即使“研究生招考优先本校行政人员成高校福利”没有成为现实的话,也有着现实的支撑土壤。这是我们不能不正视的。
笔者以为,行业福利怪胎的形成与单位福利主义片面思维的流行有着密切的关系。何谓单位福利主义?就是说,在我国,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分配是按照单位等级序列高低的顺序进行的,所有国民的基本权利、生存条件与发展空间都深深依赖于这种社会单位的等级关系。对高校来说也不例外,因此,也就导致了“降分录取单位子女”乃至“研究生招考优先本校行政人员成高校福利”。
由于按照等级分配资源与机会的体制,在权力缺少制约和监督的条件下,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分享财富、资源上进行攀比与恶性竞争,自行利用各自控制的资源与发展机会进行牟利,追求行业福利成为一种本能选择。如此以来,“研究生招考优先本校行政人员成高校福利”就有了可能,也是单位福利主义逻辑的必然结果。
在我国的这个等级制的单位体系中,等级不同的单位所提供的社会福利水准也不一样,一个单位在等级体系中级别越高,它所拥有的权力和资源也越多,所能提供的社会福利也越多越好。正因为如此,“研究生招考优先本校行政人员成高校福利”在显得荒谬的同时,却在单位福利主义的立足点上,取得了一定的正当性,不过这种正当性是以社会公平的消解和净福利的损失为代价的。
依照新制度主义学派的思路,人们的偏好和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现有制度结构所制约和塑造的。如果把“研究生招考优先本校行政人员成高校福利”视为理所当然福利的现象,任由这种行业福利怪胎固化的话,那么,就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无形侵蚀。
只有消除单位福利主义,消除一切不应该存在的行业福利,才能铲除“研究生招考优先本校行政人员成高校福利”产生的土壤,也才能维护社会公正,增加社会净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