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手省公安厅、银监局、工商局、广东银联、各商业银行组建的广东省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正式成立,将在全省推行联合整治银行卡犯罪的六项措施,全面出击。(据9月1日《羊城晚报》)
银行卡违规犯罪高发,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一张小小的银行卡上面,为什么违规犯罪越来越多呢?在一张小小的银行卡上,附加的对客户收费项目几十种。在这种利益驱动下,一场关于信用卡、银行卡白热化甚至肉搏式的竞争上演了。各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巨大任务压力下,都把眼睛瞄准了银行卡领域。美国花旗银行信用卡收入占其整个收入70%的故事,在各个银行、各个报告会上不断讲述甚至灌输。紧接着,对于信用卡申请人的各种门槛都降低了,收入最低限制取消了,而透支额度最高规定也不顾及了。一些银行在大街上摆个摊,就敢随便拉一个人办理信用卡。这不由得使人想起了美国次贷危机前,一些按揭贷款金融机构在大街上拉人贷款买房的情景。对于POS机发放没有标准,只是发展商户,而没有发放标准和要求。在利益驱动下,出现盲目发展商户,盲目发放POS机,最后恶意套现等一系列违规犯罪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
而对银行卡市场管理不力、监管不严、制度不完善或者形同虚设也是另一个原因。1990年代初期,曾经出现过信用卡恶意竞争、盲目发展、盲目透支以及无节制套现状况。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最终国家买单了之。那次的深刻教训,一些监管部门至今没有认真汲取。特别是对一个时期以来,信用卡恶意竞争、恶意套现熟视无睹,对银行卡收费纵容、放任,对银行卡管理从制度上缺失、从行动上迟缓。一些制度漏洞至今没有弥补,只是文件上、通知中强调查处、处理。
因此,在加强打击针对银行卡的各项犯罪同时,更要通过完善制度,从机制上对银行进行约束和监督,使其规范竞争、保证银行卡客户质量,杜绝盲目发展的情况。而在实践中,一个关键因素是,合理分配银行卡利益,合理确定银行卡违规犯罪造成损失各自承担的责任。现在,无论从网上银行或者从自动柜员机上发生的盗取客户资金违规犯罪造成的损失,银行基本上都是一推六二五,全部是客户的错,损失都由客户承担。比如:一些犯罪分子在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与原装刷卡进门设备几乎没有差别的假刷卡器,为的是从磁条上盗取客户密码,进而盗取客户现金。犯罪分子得逞后,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显然有失公平。在你的设备上有假冒犯罪设备,岂能不承担责任,又岂能把客户都培养成识别假冒设备的专家呢?银行如果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就不能约束、督促其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这是机制、制度漏洞。唯有强化银行的管理责任,才能促使其花气力进行银行卡安全管理控制,才能保障银行卡业务的健康发展。获得是银行的,出事是大家的,肯定不合理,必须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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