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姻丧失信心,加上父母的催促,一位80后女孩日前上网发帖寻“协议婚姻”。婚后,双方不干涉彼此的生活,不发生性关系,平分水电费和物业费。(7月18日《扬子晚报》)
不管父母的催促隐含了多少“暴风骤雨”,也不管这名80后女孩有多少“难言之隐”,采用“协议婚姻”的方式,为自己找一个“依靠”,还是不妥。
按照这位80后女孩的意愿:“协议婚姻” 后,双方不干涉彼此的生活,不发生性关系,平分水电费和物业费。这哪是婚姻?说合租还比较贴切。
如果说“双方不干涉彼此的生活”是为了尊重对方的隐私,为对方提供一个私人空间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不发生性关系,平分水电费和物业费”,就让人有点不明白了。不发生性关系的婚姻,还是婚姻吗?这样的婚姻能走多远?而虽然说现在消费时兴“AA制”,也有“AA制婚姻”的说法,但在实际生活中,“AA制婚姻”还是属于凤毛麟角,一般人很难接纳它,也很难做到“AA制”。而“AA制”的前提,是自己消费的。但是,在“协议婚姻”中,这种“AA制”有可能演变成“代付制”,这对于其中的一方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双方不干涉彼此的生活,不发生性关系,平分水电费和物业费。这样的“协议婚姻”还是婚姻吗?当然,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问题是,现在有了“黄盖”,但还会有“周瑜”吗?
一旦“协议婚姻”成立,那么,必然会有许多让协议者意料不到的事情,那些“正式婚姻”的夫妻,还整天磕磕绊绊的呢,何况只是“协议婚姻”?双方只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谁又能一直坚持遵守合约?发生了毁约怎么办?难道我们的婚姻,真的就如小说般,就这样可以好聚好散?我看,“协议婚姻”的意外因素实在太多!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