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消费券在短期内或许对促进需求确有一定效果,但经历过计划经济“票证时代”的中国人难道这么快就已经忘记“券”这种东西的巨大弊端了吗?
12日,成都市宣布面向37.91万困难群众每人发放100元消费券。
我们认为,在元旦和春节将要来临之时,公共财政向困难人群发放100元面值的有价证券,总是一件好事,尤其是比前几年在这个时节“送温暖”50元翻了一倍。不过是否能够达到拉动内需的目的,那就很难说了。
为了达到上述两个目的,消费券作了特定的规定,消费券不是现金,不能储存起来,而且消费券限时限地使用,这就保证了发放的消费券在一定的时间内全部流向消费市场。而发放困难人群范围,民政和社保机构自有花名册,很难出现截留挪用行为?——理论上设计得很全面。
但实际操作起来会有很多问题。
消费券不是现金,并限时使用,这部分消费券是流入了消费市场,可是人们可以把原来准备消费的现金储存起来,现代中国人几乎没有什么人可以不进行起码的商品消费。这个假设成立的话,消费市场没有增加消费,拉动消费市场也无从谈起。此外,这部分消费券数额太小,总计3700多万元金额的消费券即使对于成都一地的商品消费市场也只是九牛一毛。
有人会说,仅仅消费券的确是不够的,成都市说了,以后还会有卫生、教育、文化、旅游等的消费券,最近也有媒体在为浙江长兴的教育券叫好。
这么多券,听起来似乎有回到计划经济年代的味道。这样发下去,可以把人们的合法收入全划分作各种限时消费的券发给他们,这样不就是能够保证全部消费启动消费市场吗?然而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是人们的收入仅仅够人们当前的日常消费,就大多数家庭来说还是有富余有储蓄的,全部发券只是一种空想。这个意义上的券,只是一种货币的代替物。那还不如像东莞那样直接发放货币更为方便。
如果发放这些券是额外的,那么其直接效用也是短期的。作为交换和结算工具没有什么比货币更方便、更经济、更自由了。如果一个社会票、证、券太多,其计划经济成分就会增多。实践证明计划经济的结果是效率低下,而当经济总量减少时,还谈什么拉动内需市场增加人民消费呢?
消费券限地使用极易成为一种寻租行为。因此发放消费券决不是可以避开腐败的保险箱。有人认为,绝对的市场经济和绝对的计划经济都能避免腐败,而各地各自发放消费券明显带有半市场半计划特征,有着太多的监管和统计漏洞,不仅易腐败,更易引发金融问题。当然台湾地区发放的消费券,甚至可以在上海使用,并且由台湾当局统一发放,监管和统计当无问题,但这种消费券也只是一种限时的货币罢了。
中国今日之所以不能启动国内消费市场,关键还在于这十几年来的收入分配不尽合理。一次和二次收入分配都过分倾向政府、倾向资本、倾向管理,而技术与劳力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份额。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适当地有限地使用消费券这个工具当然也可以,但是更重要的是在宏观调控的政策制定上,在社会第一次分配——收入与第二次分配——税收、社会保障上,都要扭转过去的倾向,要倾向技术和劳力,要增加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和社会保障,这样才能有效地拉动内需市场。而这个调整所运用的主要工具则不是券,而是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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