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云南孟连事件后,大家骂我们不为人民服务,只为领导服务。这是实情。国家法律规定,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但问题在于,现在权力是掌握在领导手中,人民给不了我们权力。我们的一切,从升迁到工资都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不由得我们不为上级领导服务。
这是一位自称是“县级市的基层官员”在网上发的帖文,引起了网上广泛关注及认同。这里面,一个有力的立论支撑就是:“好的制度会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会让好人变坏”。这话当然有道理,其实也有语境限制。不然,好的制度下,岂非人人皆君子,而坏的制度下,则处处是坏蛋了?所以,就我看来,这篇帖文与其说是在诉说一个“基层官员”的苦恼与无奈,不如说是在为自己的失职行为找理由辩解。
我也承认这位“基层官员”所说的现象存在,但从他的帖文内容来看,在他的意识里,行使手中的权力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赚取自己的“前程”而已,至于为人民服务还是为领导服务,其实都一样无关紧要,也就是说,在他的心目中,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是非判断和价值判断,这种情境之下,你还能指望他“清者自清”?当然,谋图“前程”也没什么不对,但如果为了“前程”则不顾权力的运行规范,乱用一气,不论是因于什么情境使然,都难改其“把公权当作私权使用”的事实。
倘若制度本身尽善尽美,当然再好不过了,即若有不合理的地方,也没什么奇怪。面对不合理的制度设计,一个人做出什么样的行为选择,映照出来的是他的信念坚持及价值选择。如果明明是自己在没有规范行使权力,却将罪责全部归咎于现行制度的不合理,这是对社会中个人责任的放弃。但这位“基层官员”的帖文,不仅不为自己的这种行为感到羞惭,反而一副莫大委屈的样子,由此也可以看到“把反常当正常”正在衍变成一种社会型态,不禁让人忧虑。
这样说,当然不是为有缺陷的制度张目,对于不合理的制度或制度中不合理的部分,当然需要尽快革除,但对于个人而言,任何时候,任何情境之下,也不能放弃内心的自我要求。被不合理制度牵着鼻子到处走的人,肯定本身也有问题,更遑论借制度来开脱责任了。而且,面对有缺陷的制度,也并不是说就只有遵从,也有革新的义务。不过,自己安于固有的制度陋习,却把革新的担子付诸他人,也是我们这片土地上并不少见的文化心态。
一出了问题,便一耙子打在制度上,全怪制度不好,自己则摆出一副“我本善良”的姿态来博取同情。在一片制度的谴责声中,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真正是制度的原因,又有多少其实是个人在借制度的缺陷“以歪就歪”使然?而眼下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从制度层面来立论,往往可以显示自己思想深刻而为人关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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