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将通过减税、退税或抵免方式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费负担,以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谢旭人日前在一个内部会议上表示,为了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今后实行结构性减税,结合推进税制改革,用减税、退税或抵免的方式减轻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
在全球性金融危机所导致的外需不足背景下,扩大内需成为各国政府刺激经济增长的主要举措,而减税退税作为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的一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起到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作用。所以,财政部通过减税退税等方式刺激经济增长还是十分必要的。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通过减税退税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还很有限,难以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
众所周知,减税退税作为一种税收手段,本质上是为调节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服务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实现社会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然而,由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基本税种与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收入没有直接挂钩,两者之间呈现出的是类似平行线的关系,所以,通过减税退税等方式来增加居民收入也仅仅能够让少数高收入群体受益,而对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则爱莫能助,达不到增强实际购买力的目的。
那么,通过减税退税是否能够刺激富人的消费欲望呢?经济学上的边际效应告诉我们,收入与消费在通常情况下呈现出的是反比例关系,也就是说,居民收入达到或超过较高水平的时候,收入中所增加的部分被用来消费的机率就越来越小,这就容易导致社会财富分配在总量上虽然增加了,但由于增加的财富主要被少数富裕阶层所占有,所以导致社会消费倾向的总量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减税退税等惠及少数富人的税收举措难以承担挽救经济增长的重任,而真正渴望提高购买力的中低收入群体却没有得到实惠。一方面,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普遍较低,他们在客观上有消费的需求,只是苦于经济能力不足以支撑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不论对经济的长远发展还是短期增长,国家财政有拿出部分税收直接补贴中低收入群体进行消费的财力。在扩大内需成为迫切需求的前提下,既然减税退税实现不了这一目标,为什么不把这些钱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直接补贴给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呢?
减税退税不如直接发钱给穷人理应成为当前刺激消费和促进增长的主要方式,我们在制定扩大内需政策时,不应时时从利于少数富人的角度来考虑,这应该成为我们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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