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以来,国家接连5次给企业退休人员调高基本养老金,使全国大多数省、市的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每月增加了500元左右,人均养老金每月领取额超过了1000元,使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差得到了缩小。
笔者认为,在中央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增加的新形势下,中央政府应每年拨出1000亿元,给以老农民为主体的全国60岁以上的、未能从政府财政和社保资金中领取任何经费的近1亿名老人,每人每月发放养老补贴80元。(估计1亿人的依据是:2005年时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公布,全国60岁以上人口总数为14408万人;2008年年初享受了养老金调高的企业退休人员有4432万人,估计其中有3500万人超过60岁;另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领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农民、各种优抚对象及遗属补助对象等,估计950万人。)
凭什么说应给老农民发养老补贴?主要理由是:现在60岁以上的老农民为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作出过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实行赶超型工业战略,优先发展重工业,通过实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政策、征收农业税政策,将大量农业剩余转化成了工业化的原始资本积累。据中央政研室、国研中心“农业投入”总课题组1996年发布的《农业保护:现状、依据和政策建议》披露:1950—1978年的29年中,政府提取农业剩余净额达4500亿元(按现行价计还应扩大几十倍);1978—1994年的16年间,政府提取农业剩余净额达12986亿元。此外,在实行经营性用地有偿出让之前的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全国各地大量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几乎都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用行政指令而无偿征调。所以,国家每年拿出1000亿元用于给以老农民为主体的、未能领取社会养老金和其他政府性补贴的1亿老人发养老补贴,说得好听些是“工业反哺农业”,说得难听些是政府向老农民还债!
也许有人会说:给老农民发养老补贴,每人每月80元太少,数额大一些又负担太重。对此,笔者认为:重要的是要迈出第一步——将农村老人也纳入国家改善民生福利的政策框架;至于补贴额能否超过80元,想必极大多数的老农民也不奢望。在这方面,笔者可陈述一个实例:浙江省余姚市,在市委书记王永康的极力推动下,于2008年1月开始,给没有参加社保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男70岁以上、女65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发养老补贴50元,这一创新举措尽管享受面较小、补贴额度较低,但社会反响极好。在该市鹿亭乡龙溪村的一个座谈会上,笔者曾听到一位褚姓老人这么评说:“外出打工的成年子女给老年父母的养老费,一般只两三百元一年;这每年600元的养老补贴,比养育两个子女都好!”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希望政府能为当今社会中生活水平最低的老农们“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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