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区法院的一名法警以没有钱为由拒不支付自己妻子的生活费和医疗费,于近日被其妻在网上曝光工资单。看了工资单后,不少网友都大呼羡慕,更表示愿意到上海去当法警。(人民网11月11日)
旁的不予评论,不合常理之处在于:公职人员的工资单还需要特别曝光吗?本就应该公之于众,应该是人所共知的呀。作为公职人员,既服务于社会、掌握有一定的公共权力、从公共财政处获得报酬,便不能不让渡部分隐私权。
本处所说的工资,指全部劳动报酬,而不能一分为二,公布愿意公布的,如档案工资;不公布不愿意公布的,如名目繁多、恰当与不恰当的津贴等等。
现在强调公布公共信息、加强透明行政,其中自然应包括公职人员的收入,这是整个公共信息公布、公开过程中极有意义的组成部分。
公开不仅能将公职人员收入限制于合理水平,还因为隐藏必然激发其他各个阶层作不好、甚至是恶意的猜测。在绝大部分地区,公务员群体的收入都不如传说那样高,绝大多数普通公务员也无权可交易、获得灰色收入,但隐藏、不透明却激发了其他群体作十分不好、过度恶意的猜测,得出了特别恶劣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
最重要的,是公布公职人员收入为公职人员的收入划定了合法与不合法的界线,隐藏信息、不公布公职人员收入的最大弊病就是模糊了合法与不合法的界线,乃至将腐败上升到了制度腐败的程度,造成的荒谬结果是:公职人员单独牟取灰色利益是违法,公职人员更加恶劣地集体牟取灰色利益作为补充工资、补充福利下发却顶多算违纪,演化成了公开的“潜规则”,基本不会被追究责任,其实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为据去追究,甚至演化成了不同部门间相互攀比的的砝码。
所以说,公布公共信息,加强透明行政,着实应该从公布公职人员的工资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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