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最近透露的这一信息引起各方关注。
另据记者从劳动部门权威人士处了解到,目前没有收到相关征求意见通知,更没有相关文件出台,应该是一些专家所做的相关课题提出的方案而已。
新闻一经上网,议论纷纭。虽然仅仅是一个研究课题,虽然即使实施也要从女2010年、男2015年才开始,而且又是每3年增加1岁办理退休,但就目前我国面临的复杂情况而言,延时退休的实施环境几乎是无法令人期待的。
一是欠账。动辄拿着养老基金的入不敷出来说事,全然不顾“养老保险制度从建立的第一天起,基金账户就是空的,今天的交费者,是在为昨天的大批退休者买单”这一事实,反而有意无意地将养老基金的入不敷出,归罪于现有企业及员工缴纳费用少、缴纳时间短。与此同时,没有看到现实中的提前退休,还掩盖着数不清的腐败、不公以及管理上的粗放。
二是公平。这要从两个层面来看:首先,“吃财政饭”和“吃企业饭”两大系统,退休待遇差别过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是由国家财政收入来缴纳保险金,企业劳动者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而那些弱势企业员工则巴望着能够正常退休,却被“公事公办”地拒绝,在退休金的享受时间上又形成了不公。
三是占岗。老人晚退必然会占住工作岗位,给青年人就业带来更大的压力,尤其是那些优势岗位,延时退休只会强化“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与“占住岗位难称职”并存的尴尬景观。
上述这些问题,决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极其复杂的社会问题。所有这些,都不可能是区区几年能够解决的。而这些问题不解决,延时退休又该如何实施?强制推行?除了引发混乱,还能收获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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