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侦破一起村官贪污土地转让款案件,灵山镇某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李某和中间人冯某因贪污村集体土地转让款143.5万元而被查处。(海南特区报10月29日)
村官贪污似乎是海南农村的一道独立风景线,往往以转让集体土地给个人后从中协商渔利。
村官贪污的危害是海南新农村建设的毒瘤,红眼的他们中的许多人根本不具备担负此重任的能力。反倒成了海南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道路上的阻力。很难想象占海南“半壁江山”的农村由这些人“当权”,农村经济如何科学发展,农民何以致富?
或许,村官贪污源头在于“村官选举”。在富得流油的村落,土地承办带来的“隐性收益”让人心颤抖。投入巨本献身于“村官选举”的村落富豪和旺族,在选举期间“拉帮结派”。为了当选,他们买选票,请乡里吃饭,甚至在选举现场打架……有时入不敷出后还向银行贷款以备不时之需。这样的人当选后,贪污土地转让款也就成为了必然。
近期,国家推行的大学生“下乡”当村官的活动或许能改变这一现状。可大学生当村官又显得比较稚嫩。推进海南科学发展,省委和省政府不能将农村遗忘。笔者认为解决农村问题首当其冲的是解决农村的村官问题,搞好之后再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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