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7日召开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当前经济增长放缓趋势明显”。要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尽快出台有针对性的财税、信贷、外贸等政策措施,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其中就包括,“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支持居民购房”。
现代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当经济发展处于低迷不景气的状态时,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的有形之手如减税让利等,施以援救、适当干预,往往是维护和刺激经济平稳发展,提振市场信心的重要途径。
具体到房地产市场,“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支持居民购房”的政策举措,更可以说是切中要害。众所周知,以交易量、交易金额双双下降为表征的目前房市,之所以人气低迷、行情冷落,税费负担过重背景下的交易成本过高,正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降低税费”,既可以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意愿,也能一定程度上缓解经营者的成本资金压力。
但同时也要看到,要保证这些政策效果的充分落实,“降低住房税费”的范围其实不应只局限于处于末端的、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交易环节,还应该进一步上溯、延伸到整个房地产业的开发建设阶段。这一方面是因为,从成本形成的过程来看,住房的交易成本,并不止体现在最终的交易环节,而实际上是涵盖在整个住房开发建设阶段中的。另一方面,从住房税费的征收现实情况来看,开发和建设阶段的税费规模,其实远远高于终端交易阶段的税费。
比如,消费者购房时直接所需缴纳的税费一般不过这样几项:契税、印花税,手续费登记费等,占房价的总比例一般不超过5%,而在住房的开发建设阶段,税费的数量金额则庞大得多。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提交的提案,各地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征收的费用多达50余项,涉及25个部门,约占到房价的15%至20%。同时,这些收费之外,政府还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征十余项税负,约占到房价的15%。两项合计,税费成本高达房价的30%-50%。而在这些“明面上”的税费之外,还有各种与相关政府部门打交道时所需的“公关费”。所有这些,最终当然都还得由消费者来埋单。
其实,说到底,“救市”也好,“维护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也罢,都不只是简单地救市场、救经济,而是救消费、救民生。毕竟,只有民生消费被保证并尽可能满足了,市场存在和经济发展才能获得最坚实终极的基础——前者乃是后者的根本价值基点和归宿。
就此而言,以“降低税费”为关键词的救市之道,实际上也不应仅限于住房领域,还可以进一步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至少所有与民生直接密切相关的领域,并将此作为当前实施“保增长”的一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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