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8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正在进行土地改革试点的天津市华明镇,虽然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令人难以想到的是,经媒体报道以后,一年不到的时间,却已接待了来自全国各地的300多个考察团,几乎每天都有前来学习考察的人,让华明镇的干部群众苦不堪言。
在聚焦于天津华明家园小区的种种目光中,我们不怀疑一些人要从这里眺望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城市化、城乡统筹发展、农村经济管理模式上正在发生变化的动机,也不敢保证没有“南斯拉夫奶牛都认识中国人”式的公款旅游成分,但是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全国各地300多个考察团蜂拥而至,更多暴露出来的应该是长盛不衰的“考察之痛”所深嵌的体制之痛。
诚如华明街道办事处的官员所言:“我们的探索符合有些农村地区的情况,但不是用到哪儿都可以。它有它的特定环境,比如大城市周边地区、县城周边地区、蓄势待发的发展区域”。这是一个基本常识和行政经验,连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官员都能够深有所悟。但是,从此前对欧美国家的频繁考察,到后来新农村建设之初对韩国的考察热,再到国内此起彼伏的考察流,仿佛都没有能力鉴别这种“基本常识”。
究其根本,现有的官员考核体制无论对于考察还是对于政绩,往往还停留于纸面上。耗资颇巨的组团考察,收获和结果到底如何,不过是纸上甚至嘴上的报告,充其量附加上“解放了思想”,但是形成了报告、解放了思想之后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怎样的直接实效,鲜见被追问。围绕考察对官员政绩的考核,也往往是“纸上谈兵”,“纸上的政绩”使得考察即为一种政绩,是故,不求实效而只重形式的考察大行其道在所难免。
进一步看,公职人员考察经费尚未作为一项单独的行政经费列入预算。所以,这一看似零碎实则巨额的行政费用支出,并没有准确地经过人大审核批准,更不可能经过什么单项审察。换言之,围绕考察的问题,经费花了也就花了,尚没有办法要求、当事人也尚不可能对这笔钱的使用效益负责。倘若对政府机关的考察经费单列预算,并且对每一笔考察经费进行必要的效益审核,审核不合格的需要追缴费用,那些不切实际的无谓和无为考察或许要少得多。
远的不说,新农村建设启动后,诸多考察团远赴韩国“取经”,但时至今日尚未见一例“韩国模式”的新农村,其中足以说明考察浪费之巨。如此考察来考察去,恐怕仅仅剩下了“眼睛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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