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加大公共财政转移倾斜支持农村的力度,无疑是落实《决定》,推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和使农民过上好日子的便捷途径。
但笔者认为,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应有轻重缓急,应考虑优先从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教育和社保入手。
首先,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和医保投入。目前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初步建立起来了,但起点不高,水平很低,医疗设施落后,医疗水平欠佳,特别是在如今农村医疗费用还高企的情况下,绝大部分农民患病还难以承受昂贵的医疗费用,由于病痛无法得到有效医治,一些家庭陷入“有病等死”的可怕困境。身体是从事生产的本钱,农民只有身体健康了,才有能力做好各项农业生产与发展工作。因此,建立较高水平的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改善农村医疗设施配备充足医务人员,是当前我们必须考虑的。
其次,是要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农村学生科学文化知识与技能的提高,是未来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希望。但当前我们对农村基础教育投入远远跟不上城市,教育硬件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农村学校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国家应制定相应的倾斜政策,改善教学硬件设施,增加配备充足师资力量,用优厚的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使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一样享受到优质教学资源的滋养。
第三,加大对农民养老社会保障的投入。可以说,如今全国大部分地方,农民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建立起来,绝大多数农民处于养老无保障的状态。农民养老无保障,不但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还会引发社会不稳定等问题。当然,农民基数庞大,国家公共财力有限,农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应分步推进,使他们逐渐吃上老有所养的定心丸。
可以相信,当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了、农民子女接受教育有希望了,农村的各项改革与发展事业必定能够得到稳步、快速的发展,安居乐业、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必定会在广大农村呈现。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