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首个被确认为三鹿奶粉受害婴儿的张卓宇由其代理律师向广州中院递交了起诉书,共提出各类赔偿计90万元。由于案件特殊,法院并没有立即受理此案。(10月9日《广州日报》)
早在9月22日,三鹿奶粉消费者就在河南镇平县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令人遗憾的是,三鹿事件中多起索赔案件法院至今无一受理。有法学专家指出,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群体性侵权案件,无论是个人起诉还是集体起诉,法院的受理都比较难。看来,亟待赔偿的消费者可能要失望。
既然走法院的路径极其曲折,那么相关部门如何解决赔偿问题呢?据报道,国家相关部门对此的答复是,可能会有统一的赔偿方案出台,但具体出台时间不明。这表明三鹿事件受害者短期内既看不到赔偿方案,更没有希望拿到赔偿金。
尽管目前政府部门对“结石娃娃”实行免费救治,但生活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尤其是大部分患儿都来自农村或者城市低收入家庭,相关花费无疑是雪上加霜。如何赔偿、何时赔偿是患儿家长最焦虑的事,也在检验政府的效率。
因此,应早日拿出三鹿事件赔偿草案,以便及早公开让患儿家长、律师、生产企业、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讨论,最终形成公平合理的赔偿方案。然而,这个赔偿草案现在谁在起草、进行到哪一步了,却是一个谜。其实,在三鹿事件赔偿草案起草阶段,就应该由相关利益方以及专家、律师共同参与。可是,我们至今没有看到有关部门组织各方对赔偿草案的酝酿——只有三鹿奶粉志愿律师团单方面在研究一套实用的赔偿方案。这必然影响到赔偿问题的解决效率。
虽然说,患儿治疗、企业整顿、产品把关、产业链条的梳理都很紧迫,甚至比赔偿问题更重要,但赔偿问题也不应被忽略。如果让患儿家长一个个通过起诉来索赔,显然极不现实。何况,目前的问题食品赔偿只是“双倍赔偿”,《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的消费者可获10倍赔偿的标准还在讨论中。早日给“结石娃娃”一个说法,不仅是患儿家长的希望,更是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力度的体现。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