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1日开始,北京牌号私家车实行限行,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外,按车牌尾号分五组排列每周停驶一天,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10月9日《北京晨报》)
买私家车是为了工作、生活方便,现在北京市开始对私家车实行限行,那市民的工作、生活怎么办?限行带来的种种不便,又靠什么来解决?
或许有太多的理由要对私家车实行限行,可有法律依据吗?《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尽管北京对公车实施了限行,但由于对公车的界定不是很明显,使得许多公车未能达到真正的限行。在奥运会期间,北京的公车限行之后,并未影响到公务,为何不借此机会真正改革公车呢?当然,像首尔一样只剩四辆公车是不现实的。但同样可以考虑将多余的公车分流出来,并将其投入到公交的发展上,则是完全可行的。
即便是想要达到私家车限行的目的,也不能作硬性规定,只能进行鼓励性的引导。比如对限行的车减少养路费、车船使用费、高速费等费用;或者通过提高油价等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在现有地收费还没有进行改变的情况下,仓促地对私家车进行限行,显然是在侵犯公民的权利。
即使对私家车采取限行措施,也不能“一刀切”,从现实情况来看,也应实行“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即新规以后上牌照的车辆按新的限行办法执行。这样就给了想买车的人事先知情权,他们会更慎重地考虑是否买车。另外,城市空气污染并不都是交通的错,更不是私家车的错。城市里其它污染源治理得如何?
让人深思的是,这次限行显然是缺乏深度思考的。政府在出台措施之前,至少应该尽量考虑得周密和周到些,至少应该确保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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