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号称“儋州有史以来最大的住房建设项目”--儋州干部职工住房建设项目方案已经出台。儋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谭浩说:“购房对象覆盖了所有的公职人员,也就是说,扫地的环卫工人只要有能力,也可以住上高档的套房”。
“干部职工住房”,光从字面上便可知晓这就是为广大的“干部”和“职工”谋福祉而动工兴建的,“服务的对象”一目了然。什么叫“只要有能力”?清洁工的收入能不能住上高档的套房,甚至面积为320㎡的跃层式住房?也是一目了然的。那儋州市房管局长的话中为什么要把“清洁工”拉上?恐怕是为了烘托这次政绩工程的“和谐”。实际上,这样的话会伤害儋州清洁工人的感情,背了名声,却无实际。
若仅仅是伤害了儋州清洁工人的感情,也就罢了,笔者不惮以恶意来揣测这件事,把清洁工绑上“福利榜”恐怕还有别的原因。因为儋州市房管局长还说了,“该种住房不是经济适用房,也不是‘双限’房,而是一种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全由政府负责。”
问题就在这个“费用全由政府负责”,就是说,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来修这个总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总投资近18亿元的“儋州有史以来最大的住房建设项目”。很显然,这是将“在编的”干部职工的住房建设当成了必要的行政成本。那么,它是不是必要的行政成本呢?
如果不是,就有集体腐败的嫌疑,就有矛盾,也就需要有人出面拉上“清洁工”,让矛盾成“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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