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福利企业“自愿捐赠”,这是典型的与民争利,而且是和弱势的残疾人争利。
7月8日新华社报道,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政府在审批福利企业时要求企业承诺,自愿将按国家政策退还福利企业增值税的25%捐给县财政。
如果企业不做出捐款承诺,就无法获批为福利企业。随后,文山州还有几个县也效仿此法。几年来,砚山县已经收取了几千万元的“捐赠款”,但这些钱用在何处,县政府从未告知企业。
是自愿捐赠,还是政府逼捐?记者的翔实报道,已经清晰地表明,这是典型的逼捐,是明显的违法行政行为,比如,“不承诺自愿捐款就无法审批过关”、“捐赠资金不到位年检时就不予盖章”等,不是违法行政是什么?也恰恰因为这样的逼捐行为,导致那些福利企业的残疾职工收入锐减,进而导致一些福利企业被迫关停,残疾人员再次沦为失业人员。
云南砚山县的权力黑手竟然伸到福利企业,连本就生活艰难的残疾人也不放过,这再次见证了公权力失范的可怕。然而,面对记者采访,当地官员仍然口口声声强调,“那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并有书面承诺”,振振有词,毫无愧疚之意。“自愿捐赠”是个好借口,特别是以“书面承诺”来表达“自愿”,自然可以让当地政府官员更有恃无恐了。可是,“自愿”的前提应该是没有诱骗,更没有逼迫,这个简单的概念和道理,砚山县的政府官员们不应该不懂吧。权力逼迫之下的“自愿捐助”,不但可以拿来挟持福利企业与残疾职工,还可以用来打法律的擦边球为政府滥用权力开脱,这真是聪明而又愚蠢的权术啊。殊不知,天下最难愚弄与蒙骗的,就是咱老百姓。
更令人气愤的是,除了权力逼捐,当地政府还公然无视捐赠法规定,让政府财政部门成为接受捐赠的主体,既不按照捐赠者意愿使用相关款项,也不向捐赠者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如此行为,自然让政府公信力荡然无存。这种行为,极大地损伤了政府的形象,更严重背离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因为福利企业能解决残疾人的就业,国家才返还福利企业增值税的25%。砚山县政府竟然逼迫福利企业以“自愿捐赠”的方式,使这项惠及残疾人的政策形同虚置,这是典型的与民争利,而且是和弱势的残疾人争利。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