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重庆市煤矿已发生了8起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为此,重庆市政府近日紧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对全市矿长下了死命令:1年半时间为限,所有矿长必须达到中专文化,否则下课。(7月3日 《重庆时报》)
“以学历防矿难”预设的前提是,矿难频发是由于矿主知识水平不够、惟利是图以及不遵纪守法所致,这样一来,首先就撇清了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的责任,将矿难频发的责任全部推给了“素质不高”的矿主。
一个严格的矿难预防机制应该是一个动态的监管体制,这其中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是无可争议的主角。一刀切而且单向度地为矿主设置“学历达标义务”,事实上完全将监管部门置于矿难风险防范体系的事外,以自己最少的义务履行,去谋求最好的行政效果,这样的举措虽“与众不同”,却也将监管部门的职责完全转嫁给被监管者,实施效果可想而知。
另外,寄希望于提高矿主的学历来减少矿难的发生,涉嫌公权滥用, 毕竟,从来都没有法律、法规对矿主的学历有任何限制性要求,重庆市以一个职能部门的全体会议来要求之,很难说是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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