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我曾经服务于一家巨型的国有钢铁企业,那企业之大,举几个例子就能知道了:不但其中有自己的购物中心,甚至居然有自己的冰棍厂、食品厂,最离谱的是有自己的印刷厂,专门印刷自己公司内部的报纸——— 也就是那种把自己夸成一朵花的谄媚文章的载体,其肉麻程度自然就不用提了—— 就凭借着印刷这种报纸,就能足够支持一家印刷厂的工作量,这家公司的巨大与完备就可想而知。
这其实是一种早就有的现象。当年很多国有的大型企业,纷纷把自己建成一个包罗万有的小王国的模式,到底是为什么不得而知,只是知道这种小王国出现在各个领域。不但是大型国有企业,包括各种行业都努力建设这样的小王国。
之所以说到这个,是因为前段时间,一位法律硕士在买火车票的时候买到了站票。常坐火车的人都知道,站票与坐票在价格上没有差别。该法律硕士在温度高达30℃的车厢里站了十三个小时以后,就特别想知道为什么自己站着而别人坐着,但他们的票价居然都是一样的?因为这个缘故以及差点被闷死的不满,他把有关部门告上了法庭。
法庭连续两次都裁定驳回了(6月27日《大河报》),其理由自然也算是振振有词。我个人认为其中最振振有词的理由是这个:不论是站着还是坐着,乘客的体重没有变化,所以铁路运输的成本没有改变,所以“站坐同价”是有道理的。如果我要是举出躺着与坐着之间,乘客的体重也没有变化作为辩驳的理由,似乎是小看了提出这个理由的法官的物理学学养吧?所以,这话我就不提了,只是向铁路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一项:根据这个理论,为了节省空间与提高运力,以后大可以卖一种称为“趴票”的车票,就是让乘客都趴着,一层一层地摞起来。价格可以与坐票相等。
能说出如此理论的法院,熟悉铁路系统的人就能想到,这非铁路系统本身的法院不可,换成其他任何具有基本常识的法官,就是偏袒某方都不能把这个理由说出来,毕竟还要顾一点面子嘛。两次被裁定驳回,都是在铁路运输法院进行的。
您看,我上面说了,很多企业与行业都是一个一个的独立小王国,万事皆备的地方。企业还好,多大的企业也不能说自己设立法院,最多是有个公安机构驻扎在里面,专管其治安。但如同铁路这类的垄断行业,不但公安机关是自己的,连法院都是有的。
在我看来,总是说垄断行业、垄断行业,从经营的角度进行垄断其实还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垄断。因为对于这些行业来说,只要还有外部的力量对其提出诉讼或者质疑,即使其非常想把自己的利润提高到天上、把所有的服务对象都踩在脚下,也不能毫无顾忌地这么做。有很多领域里,确实牵扯到国家的安全或者战略资源,必须由国家来经营某些行业,但只要还有外部力量的干涉,总还不至于到无法无天的程度。
怕就怕这种事事都完备的独立王国出现在垄断企业或者行业里面。我们知道,要是法院系统都属于行业内的,可能关系到小事还能打一打官司,一旦关系到整个或者大部分行业内部的利益,那这个官司不用打也知道结果了。或者说这个官司根本就打不起来:这个官司就是例子,根本就是给裁定驳回了。
所以,真的是要开始考虑,如何能够结束这种自成一派的独立王国现象了。不但是在这种有关行业利益的问题上,独立王国里会出现这种根本不讲道理的黑色幽默判决,更多的可能是,没有外部的监督与管理,行业里面的腐败也根本无法被揭露。还是以我曾经服务过的那个大型国企来说,最后其老总黯然下台,原因无他,是他的儿子以这个几乎是独立王国的企业的名义,在香港挥霍与投资,结果血本无归。这恐怕不是孤立的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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