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卫生局传染病监督科,今年4月新买一辆捷达车后不久,驾驶员在倒车时出了小事故。因为新车“兆头不好”,4月23日,该科科长邀单位另一位科长,带着四名科员前往某名山,去为车子“开光”祈求平安。卫生局纪监室调查后表示,“此事的开支均由其个人承担,没有报销”,当事科室负责人被批评教育,并分别处以罚款200元。
在笔者看来,这种事情,不是简单的公车私用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工作日擅自脱岗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车,竟然要去“开光”求平安,已严重影响政府部门形象。
众所周知,如今在很多的名山古刹,都有“开光”之类服务。一些人对“开光”乐此不疲,甚至有厂家将生产的内裤,也送到寺庙进行“开光”的。笔者并不认为,“开光”是迷信活动,应当予以取缔。但是,作为一般的社会群众,相信“开光”是没问题的,公权部门的干部不能也去相信“开光”,至少不能把公家的物品,拿去当开光的“对象”。执法车平安驾驶要靠“开光”,为人民服务出政绩,是否要去求菩萨保佑呢?这显然是十分荒唐的。
几位干部去给公车“开光”,说明他们对神秘法术的力量有着相当的敬畏。有敬畏心对干部来说,原本是一件好事。只是,这几个人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他们把自己应当敬畏的东西,比如交通法规、民众信任等,不恰当地抛到了脑后。
笔者还想知道,在我们的党政干部当中,还有多少人像他们一样,“不信马列信鬼神”,“身在曹营心在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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