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香港特区政府拿出700亿港币,以退税的方式给居民派发红包以后,澳门特区政府也决定,拿出逾20亿元的盈余,给居民派发红利,永久居民可获发5000元红利、非永久居民可获发3000元红利。4月30日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表示,在物价高企的情况下,他本人受澳门启发初步有个想法,即给市民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在今年1月召开的上海两会上,上海市政协委员刑普提交提案,建议给全国人民每人发放1000元以分享财政收入高增长的红利。一石激起千重浪,此举遭到不少经济学专家的反对。有人认为,用直接发红包的方法来应对CPI高涨,实乃饮鸩止渴。
香港与澳门派发红包后,有人便问:内地呢?第一个产生派发红包念头的内地当算东莞市。尽管只是“初步想法”,但却说明已有地方政府在考虑这个问题。如果连想都不敢想,又谈何行动呢?从这一点上讲,派发红包的“初步想法”无疑值得期待。
政府派发给居民红包,程序要合法,从财政收入中动支“红包款”,虽然是惠及民众民生,但也不能以“领导意愿”来实施,在程序上要做到政府决策的科学合理,包括民意调查等。“临时生活补贴”以多少为宜,发放的形式、发放的程序、发放的对象、发放过程的监督等,都需要一个周密方案。同时,还不能缺了人大的监督。因为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监督政府财政支出是其法定权力。
政府给居民派红包,决策过程与操作过程更要体现公正公平。是否优先保障困难群体,是否惠及“新莞人”,都将是体现公正公平的关键。正如有关人士所表示的,在发放时应该优先照顾下岗工人、渔民和摩的司机。也正如有关人士所分析的,东莞在发放红包时一定不会忽视新莞人群体。这些言论都应该成为政府决策的参考。困难群体是“最慢的船只”,更需要政府的资助,才能跑过CPI;“新莞人”是东莞的建设者,没有因为户籍问题而降低建设的热情与贡献,他们也有共享东莞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
政府只有程序合法而公正地派发红包,才能实现应对CPI快速增长的核心目的。民众在受益的同时,政府也是受益者——能从中收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效果。红包里装的不仅是“助跑”的“兴奋剂”,而且是提升政府形象和维护社会公平的“景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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