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韩国最大的企业集团三星集团董事长李健熙宣布辞职。原因是韩国司法机构经过3个多月调查,在4月17日宣布,以逃税和失信渎职罪起诉包括李健熙在内的10名涉案人员。如罪名成立,李健熙将面临5年到终身监禁的判罚。
李健熙却倒在自己曾雇佣的首席律师之手,有点出人意料的,耐人寻味。三星集团的“揭黑”行动起于去年11月,在三星集团担任了7年首席律师的金勇哲揭露,三星专门划拨了2000亿韩元(约合2.05亿美元)的资金用于贿赂政界、司法界和媒体人士。去年12月,由韩国前总统卢武铉批准国会提案,同意任命独立调查人调查三星集团的腐败丑闻案。
由此联想到娃哈哈集团宗庆后被曝10年偷税3亿元,媒体报道中有的称源于去年8月一名自称 “税务研究爱好者”的举报人对“宗庆后隐瞒巨额境内外收入、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实名举报,而更多的推测是其竞争对手达能集团来以此打击宗庆后的新手段,先把宗庆后先搞臭,然后让他出局,再收拾“娃哈哈”就容易多了。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宗庆后涉嫌偷税案都是熟悉内部情况者的一次“里应外合”,与“三星丑闻”的曝光之源如出一辙。
“明星企业家”的偷税丑闻从来就是社会公众关注的一大热点,从刘晓庆,到周伟彬,再到宗庆后,重复的故事所曝出偷漏税款一次比一次触目惊心,手段也越来越隐蔽。那么,笔者不禁要问,其一;知名企业的“偷税风波”为何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其二;知名企业或公众人物的偷税行为为何总是由“深喉”曝料?其三;一而再,再而三的名企“偷税风波”,税务机关为什么不能亡羊补牢,从源头上监管?其四;对名企偷税赂官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为什么虎头蛇尾?有多少名企老总因为偷税漏税而获罪被惩?
三星集团作为韩国最大的企业集团,如果罪名成立,董事长李健熙将面临5年到终身监禁的判罚,韩国对其追究刑责其警示意义值得借鉴。税务部门对较大企业的纳税情况应主动出击,派驻专人进行日常监督稽查,不能等到偷税漏税问题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再来“揭黑”,更不能完全指望企业“深喉”曝料来顺藤摸瓜,挖出大案。更应从宣传教育入手,督促企业如实申报,照章纳税,进而带动和促进全社会的自觉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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