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广州市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近九成为非广州户籍人员。据统计,目前在广州暂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有460多万人,广州市白云区新推“实有人口管理”,其中,“高危人群”登记率要达100%,屋主每登记一条承租人信息可奖一元。
广州市白云区利用“实有人口”这个新概念,对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在内的所有“实有人口”进行严密登记,追求100%的登记率,不失为一种降低外来人口犯罪的有效途径。但同时也要看到,这样一个以“管理”为核心,诉诸于“严密登记”的政策措施,其积极作用不宜高估。
一方面,这样一个100%严密登记的管理措施,相应的管理成本、实施难度本身均相当大,未必具有普遍推广复制的价值和可能性,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从外来人口犯罪的根本成因来看,更严厉严格的管制式管理措施,并非对症之药。这也就是说,外来人口易于在城市违法犯罪,根本原因并不是有关部门管制、登记得不够严密,而在于,在当前的省市生活中,相对于本地人,“外来人”的权益往往很难得到同等保障,无法顺利、无排斥地融入到城市之中,进而使其成为这个城市具有身份认同、归依感和负责任的一员,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也就是我们的城市还缺乏足够针对所有“实用人口”进行普遍、均等公共服务的能力和品质。要避免这类犯罪的发生,加强流动管理、身份监控显然不是治本之策,根本在于:通过更加完善均等的公共服务,来消除滋生这类犯罪的缺乏足够公正性的社会环境,如改善外来人口的劳动和生活环境,打击和严惩各种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为外来人员尽可能地提供各种与当地人一视同仁的社会保障品,像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等。
“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这是德国著名刑法学家李斯特曾深刻总结的一段有关社会政策与刑事政策的内在关系的名言。无疑,李斯特的这一总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价值,值得包括广州在内的所有苦于外来人口犯罪难题的城市,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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