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南京曝出令国内舆论一片哗然的恶性事件。在溧水中建五局工地,一民工因讨薪被工程发包方雇佣人员砍断左手小臂。1月21日,南京市政府宣布,当事方中建五局从此被清除出南京建筑市场,将永远不可能在南京承接新工程。
(1月22日《扬子晚报》)
笔者要为南京市政府的这一举措高声叫好,这一举措很及时、很合理!当一个公司不仅不付给劳工工资,而且还对要求支付工资的劳工使用暴力,它就不配再作为一个公司而存在。由此而言,它仅仅被清除出南京建筑市场实在是轻了,在笔者看来,它应该从所有的建筑市场消失!
不要说笔者是在起哄,你可以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去看一看,如果一个公司发生了类似的事件,它是否还能生存下去。被清盘、被解散,恐怕就是它唯一的出路。而即使它想勉强维持,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它恐怕也无法解决:如何去雇佣到劳工!所以,被清盘、解散,或许还算是对它的一种拯救了。
但是,在世界其它地方会发生此类事件吗?这本身恐怕就是个很值得怀疑的问题。比如在香港,对于任何一个雇主来说,你只要出现拖欠劳工工资的情况,就要小心面对牢狱之灾了。如此,还有谁敢于再对劳工动用暴力,那真是不可想象!
那么在我们身边为什么却会发生这样的事件呢?说到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到这样一个现实,即发生在南京溧水的事件并非个案。回头去看看近几年有关民工权益被侵害事件的大量报道,民工被打的事件非常普遍、非常频繁不说,南京溧水发生的事件恐怕还不是最惨烈的。说到普遍、频繁,就说从2007年11月以来吧,我们看见诸媒体报道的此类事件就有多少:四川民工在内蒙讨薪被打、重庆民工在海口讨薪被打、湖南民工在广东佛山讨薪被打等等;而说到惨烈,2006年12月,四川民工在陕西宝鸡讨薪被打,一死一伤!2007年7月,重庆民工在广东河源讨薪被打,一死十余人伤!
以此类事件发生之普遍、之频繁、之惨烈,对它的质疑毫无疑问就必须指向制度保障问题。事实上根本性的问题也正在这里。我们没有其它国家和地区一样完善的劳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所有的法律规定对拖欠劳工工资的雇主又太温柔、太大度。而一旦有问题出来,许多地方又自觉不自觉的把保护雇主当成保护经济发展的选择。于是,另外便派生出了“恶意讨薪”类足以令我们这个时代蒙羞的制度性概念。那么,民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才是正常的事。中建公司也好,其它的无论什么雇主也罢,他们之距离黑煤窑的窑主,其实都不太远。
而当制度保障还无能为力,当事件的发生令社会不安,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作出某种反映也便是正常的。就比如南京市政府之把中建五局清除出南京建筑市场,它其实也就是在以一种非常措施弥补制度所存在的漏洞。当然,从避免此类事件过于普遍、过于频繁的发生考虑,我们还是希望一个健全的制度能够建立起来。如此,既可以使劳工的权益有所保障,也可以避免各级政府随时要去“堵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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