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上千名欠费学生被禁止参加期末考试的事件,很容易让人想起前几天杨帆教授在课堂上的发怒,有评论在谈到此事时认为,消费主义的肆虐导致高校与大学生之间商品交易关系的异化,是导致问题爆发的根本原因。
在笔者看来,此言同样也可解释河北工业大学发生的这起事件。不得已而为之的校方和有能力而故意欠费而被禁考的学生们,同为这场双输“战争”的受害者,他们都应该担负起相当的责任。
高校学生恶意欠费的情况,已然是个共性存在的问题。因为欠费的问题而阻止学生参加毕业考试或者是扣发毕业证、学位证的事情,河北工业大学此次事件不是第一个,或许,也不是最后一个。
按照学校方的解释,这些在校的一部分学生既然能买手机和电脑,那么他们不应该也没有理由不按时缴清学费。与此同时学生们也有足够的辩解的理由:手机、电脑作为普通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学习用品,不能简单地划归到奢侈品的行列;较高学费和滞后的贷款与奖学金制度,才应该负责。如果双方各执一言,问题将永远纠缠不清。
在笔者看来,对学生拖欠学费问题而言,故意的归故意,贫困的归贫困。作为裁判员的校方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学校不应该因为学生的真贫困,而不让他们参加考试或者不让他们正式毕业;与此同时不能纵容假贫困的学生,放纵他们拖欠学费逍遥校园、甚至骗取贫困补助。
所以笔者期望河北工业大学能够在作出这个事关学生期末考试甚至前途命运的决断时,应该有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准确认定在先。正如学校的一位老师解释的那样,特困生并没有因为这个规则受影响。与此同时笔者期望,以后高校在作出类似的决断时,也能恪守同样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当然,包括说服教育在内的让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生活习惯的学校教育,也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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