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几乎开始对高房价“病急乱投医”的年代,非但政府频开“大药方”,各类“民间偏方”也纷纷登场。日前,房地产商冯仑开出的“未婚女青年推高房价,买房应限制在35岁以上”的偏方,引起了经济学家与房地产商的兴趣。
陈淮认为,“未婚女青年推高房价”可能只是笑谈,对于房地商冯仑的话我倒不认为前半句“未婚女青年推高房价”是笑谈,倒认为他的后半句是笑谈。如果按照冯仑说上的偏方,限制35岁以上买房,最好是35岁才结婚,那就修改《婚姻法》算了。人家夫妻没房住,你凭什么限制人家买房?我想冯仑并不是不知道这些,他不过是暗示房价要降还是很难。
任志强先生对冯仑的看法进一步给出了解释。任志强说,有调查表明,在购买者中,20岁到35岁的占了购买者的70%。这些买房者往往是双方老人一起帮着付首付,夫妻两人还房贷。这个话我相信,做父母的一辈子拼死累活大都是为了孩子。当然,有许多父母积一辈子也积攒不到孩子在城市里买一套房的钱,他们的孩子如果收入不高就难免要做房奴。任志强虽然是个房地产商,但他是一个敢于说实话的人,当官员说房价要降时,他却说房价要升,而事实上几次都印证了任志强的话。任志强还对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些政策表示质疑。同样我在一篇文章中也表示过质疑,质疑的理由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结果是房价越调越高。
有人结婚,就有人买房,早买早沾光。甚好当初我还没有听建设部官员信誓旦旦房价一定会降的话,而听了任志强房价飙升的话,三年前果断地买了房,如果迟买一年,我们就要多做几年房奴。
陈淮说:从美国、欧洲各国和日本的情况来看,在25岁到35岁年龄段人群的个人财产中,不动产所占的比例是很低的。因为这个阶段的人群几乎没有能力买包括房产在内的不动产。即使有人买了房,也主要靠的是银行贷款。其潜台词是:你看那些发达国家的青年也大都买不起房,要买也要做房奴。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痛,对于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这样的高官是不用为房发愁的。请问陈主任,你知道我们为什么甘愿做房奴的吗?因为做房奴比长期租房更划算。如果政府能给普通百姓提供廉租房,还能有这么多年轻人勒紧裤腰做房奴吗?
联合国有个人权公约,享受基本住房服务属于基本人权,是任何一个签约国家的政府都必须承担起责任来的。就是高度市场化的美国,政府也保留着约占住房资产总量11.5%的廉价出租公屋,以解决居民最基本的住房消费问题。本人的妻弟在日本进修,他告诉我日本租房只占收入的十分之一,而在我国的大中城市却要占收入的三分之一。且月房租的钱差不多是房贷月供的钱。这么高的房租费,是租房好,还是当房奴好,依我之见,宁可当房奴,也不租房,因为租房没有稳定感,还不知道租到哪天才是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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