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河北省委组织部向全省通报:根据群众举报,河北省委对河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李俊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李俊渠被免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就在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换届纪律的通知后不久,就有“冒险者”被免职。这充分证明了这样一个真理:谁拿中央禁令不当回事就得付出代价。
党员领导干部,服从上级乃至中央的决定、通知、要求等,那是天职。令行禁止,也是政通人和的标志。但在现实中,总是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用实用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态度对待上级政令,把上级的禁令当儿戏,或者表面上接受而实际上抵制,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搞阳奉阴违。在换届选举中,虽然上级明文规定不允许请客、送礼,打电话、发信息,甚至采取贿赂手段,拉推荐票、拉选票等严重干扰换届工作的行为,但是他们为了个人职务的升迁,往往置党纪政纪于不顾,铤而走险。
党员领导干部的升降去留、进退留转,那是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选择,必须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规章和程序行事,决不能采取非法手段去谋求。换届固然是干部调整的一个机遇,但必须是通过正常渠道和正常程序。换届既是对干部素质的检验,更是对干部党性的考验。任何不守“规矩”的做法,都不会有好下场。
常言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无论是党委换届,还是人大、政府、政协换届过程中,都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创造一切条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中的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和举报。这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特征。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与踊跃参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将日益健全和完善。
中央组织部的通知指出,拉票贿选等行为,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和党内民主规则的破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广大干部很有意见,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如不严加整肃,必将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阻碍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刹住在领导班子换届中拉帮结伙、串联拉票、贿赂选举等歪风,树清风,扬正气。对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突击提拔干部的,要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记录在案,同时依纪依法严惩。绝不让正派老实的人吃亏,让投机钻营者得逞。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民主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任何的侥幸心理都是枉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只有始终保持一身正气,才能做到心无旁忌,真心诚意地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对党员干部中的任何腐败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已经有目共睹。所以,笔者在此奉劝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