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追求经济发展迫使一些基层政府违法用地。近日,记者从西安市国土局召开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汇报会上了解到,为保持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高压态势,西安灞桥区政府取消了对各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指标的考核,以降低“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案件的发案率。
所谓的“以租代征”,指的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绕过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而直接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然而,“以租代征”撕开了土地用途管制的“口子”,严重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西安灞桥区政府取消了对各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指标的考核,应该说是打到了“以租代征”的“七寸”上。
虽说招商引资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但在许多地方,招商任务却扩大到环保、街道办、乡镇、司法等这些公共服务部门。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在招商引资指标的压力下,为了多招商,多引资,在上级优惠政策基础上不断加码,甚至不惜与上级政策、规定冲突,土地违法中的“以租代征”就是这样被催生出来。而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也就会披上招商引资的合法外衣。甚至,某些官员可能与投资者建立起密切的私人关系,进而滋生腐败。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应当是一个“只修灯塔,不摇渔船”的政府,承担的主要是“守夜人”的角色,职责主要是为公众和全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当然,政府确实可以设立一些部门,从事招商引资,直接服务于经济增长。
其实,招商对于政府部门和党政干部来说是外行,即使投入巨大精力未必一定能取得成效,还有可能导致政府职能的紊乱。而就整个政府来说,不能要求本应提供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部门也来从事招商引资工作,否则,政府没有把该修的“灯塔”修好,却为了多引资以便通过考核,而去建渔船,其结果很可能由于政府职能错位影响了投资环境,损害了政府自身形象。
现在,西安灞桥区政府取消了对各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指标的考核,笔者认为这是值得褒奖的一步,并期待能够出现放射效应,各级政府都积极改革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减掉一些容易引发不良后果的指标,多一些民生指标,以此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客观规律来管理社会,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以良好的工作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这才是政府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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