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一个西北乡村的村妇因为丈夫遭受村长的肢体暴力,虽然已有6个月的身孕,毅然决定打一场官司。如今,一个来自东北的运动员因为不堪忍受教练王德显的经济剥夺,也打了一场官司。20岁上下的读者大概已经不太知晓前者的名字,她叫秋菊,张艺谋电影《秋菊打官司》中的主人公。
艾冬梅打官司有着秋菊所没有的优势。作为曾经的国际马拉松冠军,艾冬梅的一举一动都在媒体的充分报道之下,虽然媒体不能也不应干预司法,但舆论基本站在艾冬梅一边,这对当事人来说至少是一种心理安慰,与孤独上告的秋菊完全不同。如果艾冬梅没有获得任何奖项,即使她同样准备通过法律维权,能否受到媒体的如此关注,将是一个疑问。就像搓澡工邹春兰,如果不是曾经获得全国女子举重冠军,怎么也不会成为新闻人物。因此,艾冬梅打官司对将来的运动员维权有着多少示范性意义,不宜高估。
从最终目标来说,秋菊打官司是为了讨个说法,艾冬梅打官司主要是为了讨回工资和奖金。在电影里,双方最初达成调解,村长赔偿秋菊的经济损失,本来这已经是秋菊的胜利,由于村长将赔款扔在地上,秋菊选择了继续上告。经过繁琐的程序,村长依然傲慢,虽然直接受害者、秋菊的丈夫已经收下赔款,秋菊却将钱退还给村长,向法院提出上诉。显然,秋菊从上告到上诉,已经与经济赔偿无关,最终目标用她自己的话是为了讨个说法,用学者的话是为了个人的尊严。
我并不认为艾冬梅不应该讨薪,但是也必须指出,艾冬梅打官司没有超越讨薪层面。虽然在这次诉讼中,王德显在训练中是否和如何使用肢体暴力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但艾冬梅的根本目的不在于对这些伤害个人尊严的行为提出疑议。换句话说,如果王德显没有拖欠艾冬梅的工资和奖金,即使艾冬梅同样遭到肢体暴力,她也很有可能不会选择打官司。这次事件对体育界的警示作用,最多停留在不应欠薪的层面,而不是停止体育暴力。早在2006年,王德显就因为兴奋剂事件被终身禁赛,但是禁赛不等于禁练,他依然可以继续“指导”运动员。
在此次和解过程中,是组织上代表王德显向艾冬梅等三人赔偿,和解和签字过程悄悄进行,甚至艾冬梅的一位朋友拍下两张照片,也被要求删掉。王德显本人正在俄罗斯度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来想好好跟对方打场官司”。艾冬梅虽然对自己仍然没有获得退役运动员的身份和退役费有所不满,但对于这个和解过程表示“应该还算圆满”,并且唱出道德高调,认为奥运会即将举办,事情拖得越久对国家的损害越大,还拒绝了所有国外媒体,表示“不想到国外的媒体上去揭我们的短”。(《成都晚报》6月19日)
我不反对对王德显进行道德批判,但是艾冬梅的道德高调同样让人不以为然。个人道德层面的问题暂且不论,仅就维护个人尊严这一层面而言,艾冬梅与秋菊相比,还差得很远;秋菊为了讨个说法,拒绝对方傲慢的经济赔偿;艾冬梅则是以顾全大局为由,接受了悄悄的调解。
(作者供职于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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