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视上看到京城现在宣传08年北京奥运热潮一浪高过一浪,连一些央视名主持也都走上街头,做起了奥运志愿者,煞是感人。
于是又想起可能是考虑到离北京举办盛大奥运会越来越近的缘故,今年初,从媒体报道中得知,北京将每月11日定为“排队日”,别的不说,上下公交一定要排队。
还有一件,好像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忘记了是政协委员还是人大代表中有人提议:北京“迎奥运,讲文明”,别的一时半会儿难以做到,就从“不随地吐痰”做起。意思即如果连不随地吐痰都做不到,别的什么“文明”也就免谈了。
想想也是。一个要排队,一个是不随地吐痰,到现在我们连这些都做不到,说出来,真要令那些文明国家的友人惊讶;若是再遇上“不怀好意”的外国人,说不定难免还会遭耻笑,——笑得大牙在嘴里都直晃悠。说起来,也不能怪人家耻笑咱,人家似乎也有耻笑的理由和资格:在公共场所要排队和不随地吐痰,他们那儿怕是连三岁孩子都能自觉做到。这说明什么?又怎能一个“素质不高”了得?
早间坐在床上翻看王小波,读到《个人尊严》一文,又联想起胡适1934年6月在当时《独立评论》上发表的《信心与反省》中的一句话,即“今日的大患在于全国人不知耻”。什么叫“不知耻”,也就是没有羞耻感,而“没有羞耻感”,其实也就是“无耻”;如果再有勇气一点,即可以说成是:我们无耻。不知怎么,胡适先生的这种“意识”不只是越来越深地影响我,而且越来越让我认同,就像我当年认同台湾柏扬先生所谓“丑陋的中国人”一样。
离胡适写这篇文章又过去七十多年了,看看我们那些不论是早已逃到国外还是没来得及逃的大小贪官污吏,看看可以说是占大多数从不知道“排队”的国民,完全可以重复七十多年前胡适那句话:“今日的大患在于全国人不知耻”。
为何会这样,笔者说不清。接着读王小波《个人尊严》,似有所悟。他在文章中说:“中国历史上有过皇上对大臣施廷杖的事,无论是多大的官,一言不和,就可能受到如此当众羞辱,高官尚且如此,遑论百姓。除了皇上一人,没有一个人能有尊严。有一件最怪的事是,按照传统道德,挨皇帝的板子倒是一种光荣,文死谏嘛。说白了就是:无尊严就是有尊严。”王小波就是王小波,他能把文化传统中引以为荣的假象戳穿或是揭给世人看。特别是那句“除了皇上一人,没有一个人能有尊严”一句,倒是让我想起清末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十九回中卜士仁告诫他侄孙卜通关于如何做官的几句话:“……至于骨子里头,第一个秘诀是要巴结:只要人家巴结不到的,你巴结得到;人家做不出的,你做得出。……你不要说做这些难为情,你须知他也有上司,他巴结起上司来,也是和你巴结他一般的,没甚难为情。譬如我是个典史,巴结起知县来,是这样;那知县巴结知府,也是这样;知府巴结司道,也是这样;司道巴结督抚,也是这样。总而言之:大家都是一样,没甚难为情。你千万记着‘不怕难为情’五个字的秘诀,做官是一定得法的。如果心中存了‘难为情’三个字,那是非但不能做官,连官场的气味也闻不得一闻了。”照小说人手卜士仁所说,岂不是偌大个天下,只有皇帝一人不须巴结了?小波还举有其他例子,如北京街头巷尾的公厕,至少在小波去世前他看到是这样:一进北京的公厕,“就觉得自己的尊严一点都没了”。后来有所改观。为什么呢?为了我们国家在外人面前的尊严。“现在北京的公厕正在改观,这是因为外国人到了中国也会内急,所以北京的公厕已经臭名远扬。假如外国人不来,厕所就要臭下去”。还有,“北京的某些街道很脏很乱,总要到某个国际会议时才能改观,这叫借某某会的东风。不光老百姓这样讲,领导上也这样讲。这话听起来很有点不对味。不雅的景象外人看了丢脸,没有外人时,自己住在里面也不体面”,可“这后一点总是被人忘掉”。要命的是,“中国忽视个人尊严”的这些现象,指出者,“或者是外国人,或者则曾在国外生活过,又回到了国内,没有这层关系的中国人,对此浑然不觉。”
当然,在王小波看来,“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是看他被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来对待。这件事有点两重性,其一是别人把你当做人还是东西,是你尊严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还是东西,也是你的尊严所在。挤火车和上公共厕所时,人只被当身体来看待。”之所以这样,王小波认为:“归根结蒂,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说来也奇怪,中华礼仪之邦,一切尊严,都从整体和人与人的关系上定义。就是没有个人的位置。一个人不在单位里、不在家里,不代表国家、民族,单独存在时,居然不算一个人”。今年4月11日是王小波去世十周年,也就是说王小波这话至少是在十年前说的,然而他“说来也奇怪”的现象,我们今天不是仍然还在“奇怪”着吗?
由此,我的看法是,国人确实不知耻,但这不知耻也并非天生的,而是我们的“文化”所造成,特别自秦汉以来,历朝历代的社会给大家都弄得毫无尊严感,或者说有几个朝代的统治者把臣民看作人?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一些知识分子乃至政府主流媒体至今还要“弘扬”害得国人不知耻的某些传统文化。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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