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最近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和标准要与“国情”和“地方的财力”相适应,设计“要重视保护和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
公共建筑应当与“国情”、“财力”相适应,五部委的《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当前,国内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中暴露出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不顾国情和财力、片面追求外形、忽视城市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等等。
不过,要想更全面、准确地来考察和反思当前公共建筑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国情”、“财力”还不是最好的角度。要解决当前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公共建筑最应该适应的不仅仅是“国情”、“财力”,而是公共建筑固有的内在公共性。
顾名思义,公共建筑尤其是那些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当然主要也就是以“公共性”为基本特征的建筑。具体扼要地说,这种公共特征其实也就是:通过公共决策,满足公共需求,接受公共监督。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当前在一些地方,公共建筑之所以存在不顾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盲目贪大求洋、片面追求外形的问题,表面上看是一个有违国情、财力的问题,而究其实质,其实还是一个公共性不足的问题——比如,这些公共建筑从立项、审批到开发、建设,往往缺乏一个充分经过公众参与、讨论的公共决策过程,而这样一个公共决策过程缺乏所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又是:这些公共建筑虽然名为“公共”,但实际上从并没有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和方便公共需求为一种首要考虑和根本目的,结果或者由于华而不实而沦为“中看不中用”的摆设,或者因为造价管理成本高昂,普通民众根本就消费不起。
还应当看到,上述这些以“奢侈”、“浪费”特征的乱作为问题,又并非当前公共建筑问题的全部,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个方面的不作为问题,其实或许更为严重,那就是,服务于公众各种公共生活需求的公共建筑、设施,在总体数量上的严重匮乏和在分布上的不均衡。以公共图书馆为例,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平均每46万人口才拥有一家公共图书馆,人均公共藏书仅0.27册,大量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早已名存实亡;再看公共体育场馆,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底,全国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只有6.58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1.03平方米,并且这些体育场馆高度集中于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基层以及农村地区,公共体育设施几近于无。很明显,所以形成这种局面,公共建筑的“公共性”的阙如、被悬置——在决策、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公众的意见、需求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和认真对待,同样也是一个根本原因。
所以,要真正解决公共建筑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除了比照“国情”、“财力”的标准,还应当从“公共性”这个源头做起——通过强化和完善公共建设全方位的公共管理机制,来确保和捍卫公共建筑的公共品质。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