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首批2500辆公交大巴去年底正式安装“电子眼”反扒,广州也决定将在7000辆公交车上安装监控设备,以便小偷进行举证立案。这就是说,深圳和广州两地已下定决心要打击那些猖狂地在公交车上行窃的小偷,让他们无法遁形,抓住一个就是一个。同时这项举措也给予公交车乘客很大的心理安慰—至于隐私问题,相信如果没有当众挖鼻孔抠脚丫陋习的人是不会介意的。
由此可见,小偷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真如同老鼠过街一样,人人都痛恨!
可是,抓到小偷后,该不该打他们呢?或者,该不该制止打小偷?在一个17岁少年的心里,前一个答案是否定的,后一个答案是肯定的。他因此付出了被暴打一顿的代价。
前几日看电视新闻,说是一个17岁的少年和母亲一起去深圳布吉大芬村找老师学画画,路上遇见一群人在打一个小偷,根据他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所受的教育,他做出这样的判断:一群人打小偷是犯法的,应当把小偷交给司法部门去处理才对;并且,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遇到不合理的事情一定要加以制止。
随后他便挤进人群中制止人们对小偷实施暴力。结果,围攻小偷的人转而围攻这个17岁的少年,把少年打得跪在地上无还手之力,就连少年的母亲也因为上前护住儿子的头,被报以一顿老拳!而其他的人竟围作一圈,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看客一样,袖着手伸长脖子作壁上观。那情形,就像在公交车上,小偷偷完乘客财物后,失主稍有反抗便遭到小偷同伙拳打脚踢,车上竟没一个人站出来帮一把一模一样。
同样伤痕累累的少年的母亲流着泪说:“你们也是孩子的父母,你们也有孩子,就眼睁睁看着我们母子被打!”
关于正义和暴力,关于从众心态,似乎是社会学家、法学家或心理学家应当研究的事,而我却由此看到人性最阴暗的一面——就像有些令人不齿的动物吃同伴的尸体一样,一些人以群殴弱者为乐! (责任编辑:李清) |